《难不倒我》是以钟韬丫丫为男女主角的小说,主要讲述了:“这头猪的体型已经超出了一般的家猪,且应该在野外生存了很久,有部分野猪的特点…”“比如说头部较长,比如说獠牙较长…”“但是!”狐主任话锋一转接着道:“即便是在野外生存过,家猪也不能定义为野猪,…
《难不倒我》免费试读第14章 村子里的英雄
“这头猪的体型已经超出了一般的家猪,且应该在野外生存了很久,有部分野猪的特点…”
“比如说头部较长,比如说獠牙较长…”
“但是!”狐主任话锋一转接着道:“即便是在野外生存过,家猪也不能定义为野猪,家猪和野猪根本就是两个品种,而这头所谓的黑毛猪王实际上是一只太湖黑猪。”
“不过即便是家猪,看个头攻击力也很强悍啊,看弹幕说居然是个叫钟韬的年轻人猎杀的?”
“什么?这钟韬居然还是首富钟立国的儿子!”
“这直播有点儿意思,我得看看!”
亲眼见到黑毛猪王,狐主任对于钟韬也产生了些兴趣,当了解到钟韬大富豪独子的身份后,狐主任居然干脆暂停了自己的直播,津津有味地看起《变形记》来。
不知不觉间,《变形记》收获了一名大V粉丝。
准确地说,是钟韬本人收获了一名大V粉丝。
“狐主任都说了,这是一头家猪!”
“说这是野猪的可是闭嘴了哈哈,狐主任都发话了,你们还有什么好说的?”
“我刚才就说了这是头家猪,还没人信,啧啧,现在打脸了吧?”
“没想到看个变形记都有键盘侠,还扯什么法律,还说钟韬是法盲,我就想问问键盘侠吃家猪犯法吗哈哈哈哈!”
“狗导演,现在还有话说嘛,人家钟韬吃个家猪而已,轮得到你在这里跳脚!”
“看导演一副义正词严的样子,我很期待等他知道了真相脸上会是什么表情。”
“前面还有为这导演洗地的,现在怎么不说话了,说白了,你们就是和导演一样眼红钟韬,看不惯钟韬在村子里混得顺风顺水,就是眼红。”
弹幕如同雪花般发出,摄影师咽了口唾沫,把镜头从黑毛猪王身上移开。
“导演,这好像真是个家猪啊…”
“你啥情况?”导演一脸怒气地望着摄影师:“难道钟韬也把你收买了?”
“导演,你自己看弹幕吧。”摄像师叹了一口气。
当看到连狐主任都说这是一头家猪时,导演整个人石化了。
还真是家猪!
这么说来,他们一群人刚才是被家猪吓破了胆子,甚至还挂了彩?
丢人,太丢人了!
导演现在恨不得挖个洞把自己个埋了。
他刚才还一口咬定黑毛猪王是野猪呢,没想到居然招来了狐主任,这是“啪啪”地打他的脸啊!
导演怀疑人生的功夫,钟韬已经招呼村民把黑毛猪王绑好了。
由于钟韬猎杀黑毛猪王的手法,回村要做猪肉就方便多了。
钟韬想要和村民一起把黑毛猪王抬回村,可村民们说啥都不让钟韬插手。
黑毛猪王跑到桃源村附近那就是个祸害,钟韬能够出手杀猪,本身就立了大功劳,肯定不能让钟韬再受累了。
就这么的,一行人迎着夕阳往桃源村里走。
“大家瞧,村子里抬回了一头猪!”
“今晚有肉吃了!”
“我的天呐,好大的猪啊,这说不定都够咱们一村子人吃了!”
钟韬和村民们刚把黑毛猪王抬到村口,一群本来在玩闹的孩子都欢呼起来。
如果是一头活猪也就算了,可这是一头死猪!
村子里面的孩子们都知道死猪肯定是要吃掉的,要不然那可就放坏了!
这对于孩子们来说,无异于提前过年!
这群孩子围着黑毛猪王疯跑着,撒着欢,丫丫则在钟韬身后探出头悄悄打量这群孩子们。
丫丫并非是社恐,甚至钟韬觉得她还有点社牛的潜质,然而丫丫自从记事以来就很懂事,帮着陈秋霞打理家务、做简单的劳作,所以即便是一个村子里的同龄人,丫丫和其余孩子还真没怎么一起玩过。
“去去去,回家去!”
“谁说这是给你们的吃的,这是钟公子亲手打下的猎物!”
和钟韬一起抬猪的村民大声驱赶这些孩子。
即便是桃源村这种落后的村子,大家也是有一套规矩的,不能说看见肉就抢就要求平分,那是原始人。
像钟韬这种英勇猎杀黑毛猪王的行为,猎物本身一定是归钟韬这种英雄所有的,否则下一次再有什么野猪啊、野狼啊这类的玩意儿骚扰村庄,谁还会帮村子出头?
“钟公子,太感谢您了。”
没一会儿功夫,村长都出面了,紧紧地握着钟韬的手。
“这黑毛猪王在隔壁村可是祸祸了不少庄稼,伤了不少人,现在跑到咱们桃源村,多亏你把他拿下了。”
钟韬也不居功,只是和村长客套两句,场面一片和谐。
“看看,瞧瞧,变形记哪一任主人公能有这待遇?”
“以往变形记主人公就算改造得再成功,到后期不过是能完全融入村子,把自己当成村民而已,这钟韬不单单融入了村子,现在俨然就成了村子里的英雄啊,连村长都亲自出面感谢了。”
“是啊,你们有没有觉得这种狩猎归来村民欢迎的感觉其实和考上清北的感觉差不多的,都有一种丰收的喜悦,看的人非常激动。”
“确实,虽然考上清北和打猎一头黑毛猪王用金钱价值衡量的话根本没得比,但是在情感价值上我觉得同样的成就感!”
“或许钟韬不愿意上清北,而是选择乡村生活这个决策并没有错,无论如何,他家的钱肯定是花不完了,与其子承父业一心为庞大的商业帝国操劳,还不如逍遥自在一生,那未尝不是一种人生选择!”
“话虽然可以这么说,但我还是觉得钟韬选择乡村生活这么个人生规划有点儿太随意了,总那么点败家子的感觉…”
“对啊,要是钟立国庞大的商业帝国就那么后继无人,可就太可惜了,而且钟韬才多大啊,他不可能达到你们说的那种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境界,估计还是天性爱玩,喜欢乡村;现在钟韬在乡村才待了两天,可能过一段时间钟韬这个愿意扎根乡下的劲头就过去了…”
观众们跟着钟韬经历了一天的乡村生活,大家的价值观也有一点点改变。
有些人觉得钟韬不想上大学反而选择乡土生活的这种摆烂躺平行为或许是有那么点儿道理的,但是大家还是觉得放弃亿万家产有点儿太可惜了。
弹幕讨论的功夫,猪已经抬到了陈秋霞家的小院子里。
陈秋霞看着这头庞大的黑毛猪王,半晌就合不拢嘴。
钟韬不是说去钓鱼么?
这特么是鱼?
看热闹的村民们把陈秋霞的院子也围的是水泄不通,摄像师挤了半天才找到机位。
“一路上血都差不多放干净了。”钟韬拍拍手笑道:“可以开始处理了。”
“钟公子,这头猪我帮你料理了吧,俺就要两斤猪肉。”
一个高大的汉子从人群中挤了出来。
他叫陈铁柱,有点儿屠户手艺。
这头黑毛猪王现在虽然五花大绑,血也放得差不多了,可要进一步料理还是有一些难度的。
比如说要去除猪毛….比如说要分割切好!
这可是个技术活儿,而且城里的孩子也未必受得了这个过程。
要知道,生活在城市里的人即便买新鲜的肉大多也是切好分割好的。
可要真处理一整头猪那整个过程还是血淋淋的!
别说钟韬了,就是一些没有经验的村民手都是发抖的!
所以这陈铁柱其实并非想要讨便宜,也算是为钟韬考虑,而且两斤猪肉的“要价”也并不多!
“不用了,我自己能行。”钟韬拒绝道。
陈铁柱微微错愕,但也不说什么。
毕竟这头猪属于钟韬,人家不想分给自己猪肉也是情理之中的。
只见钟韬拿起刀,对着黑毛猪王的肚皮就捅了进去。
“噗…”
一缕鲜血喷出,顿时就染红了钟韬的手。
小说《难不倒我》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