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医生穿七零,带全公社奔小康是一本非常好看的现代言情小说,作者是阿拉是条鱼,主角是苏锦绣程峥,主要讲述了:苏锦绣穿越了,她表示不接受原主恋爱脑设定。恋爱哪有事业香?于是双水村三天两头炸锅了。苏医生把断了气的人救活了!还生下一对龙凤胎!县城医生都来双村学习了!苏医生把麦田嚯嚯了,春粮完蛋了!什么?双水村麦子
第3章 一起洗澡呀
苏锦绣也知道这个借口有多少有点牵强,但她一时也找不到更合适的理由。
“这大冷天的,你个女娃娃家的,下水捕鱼?你会捕鱼吗?也不怕冻着?”孙平安不由得大声起来。
“苏医生,你要吃鱼和大伙说一声就是了,犯不着这大冬天的自个下水呀”
“苏医生,鱼公社也有的卖,你犯不着自己下水,这要是冻出个好歹来,吃亏的可是你自个”大家伙围着苏锦绣七嘴八舌嚷嚷起来,都在说她不应该下水。
不怪家反应这么大,寒冬腊月的,如果不是家里硬是揭不开锅,没有人下水,毕竟和风寒比起来口腹之欲是小事。
苏锦绣是个娇小姐,虽然高傲,但毕竟是城里来的小姑凉,平日里只在卫生室上工,从不下地挣工分,而且她也不缺钱,公社的集市上鱼还是可以买到的。
“我看到它在水里游来游去,没有想太多”
“那鱼呢?”有人接着问道
“让它跑了”可能觉得不好意思,苏锦绣顿了下接着说道“再让它蹦跶几天”
“哈哈哈…”大伙发出哄笑。“苏医生,要吃鱼下次让方知青去给你抓。”
“方知青斯斯文文的顶个卵用,还是找我,保准让你满意”
苏锦绣人长得美。以往总高高在上不可搭理的样子,今天却显得特别随和,和往常不大一样。一群都是血气方刚的年轻小伙子,大家都忍不住和她搭讪起来。
“大家伙上山收获怎么样?“苏锦绣皱了皱眉,她并不在意大家言语里的调侃,但并不想他们把她和方志强连在一起,于是想顺着岔开话题。
小山岗公社地理位置两山夹一水,靠上吃山,上山物产丰富,板栗榛子,运气好还可以抓到野鸡,野兔,多多少少可以添补。入冬以来,地里没有什么活可以干了,村民就三三两两结伴进山。像他们这么多年轻汉子一起,多半是去捕野猪。
“好了”一直沉默的高大身影喝道,本来没什么表情的脸上剑眉皱起,沉着冰冷的声音有种呵斥的味道。
“还不赶紧回家,你是不要命了?”
苏锦绣讶异的挑了挑眉,好奇的看了他一眼,见男人满脸不耐,接着见他背着背篓,一人大步向前走了。
苏锦绣满脸黑线的想:这是担心我惦记他的猎物吗?
接下来大家都没怎么说话了,在岔路口苏锦绣和大家道了别。
分别后,苏锦绣跑了起来,她住的地方远远,不运动产生点热量,她真有可能冻死在路上。
苏锦绣没有住在知青所,因为现在村里就她一个未婚女知青。其他女知青都结婚搬出去过日子去了。村里为了她的安全考虑,让她和村里孤寡的王婆婆一起住,由苏锦绣自己负责每年给王婆婆20块租金。
王婆婆负责村里养猪的任务,住在村尾上,苏锦绣每天上工的卫生所在村头。今天和方志强见面的桥就两个中间。苏锦绣现在回去还有两里地。
苏锦绣不由得又加快了脚步,可是因为寒冷双腿都有点僵硬了,所以她的速度并不快。
苏锦绣心里正暗暗焦急,突然一顶白色兔儿帽盖在了头上。
“赶紧把这衣服换上”接着一件绿色的军大衣递了过来。男人高大的身影笼罩过来,还是一张面无表情的脸。但是微微有点喘,额头上起了层薄汗。
苏锦绣赶紧接过大衣,毫不犹豫的脱了自己身上的花棉衣。她在水里泡的时间不久,棉衣的用料也扎实,所以除开领口和衣袖,贴身的红色高领毛衣并没有完全湿透。
苏锦绣裹好大衣,大衣干燥又暖和,有肥皂的香味和一股不知名的味道,不难闻。衣服很长她一米六五的个子,穿着走路都要踩着衣摆。苏锦绣知道这是男人的衣服。原来男人分别后快速跑回去拿了衣服再追上来,速度之快在寒冬腊月跑出来一身汗。
接着男人又拿出一条藏青色围巾严严实实裹到她的脖子上。
苏锦绣一张小脸就露出了对湿漉漉的大眼睛和冻得通红的鼻子。
男人把换下来的棉衣收到背篓里让苏锦绣背上,背过身在他的面前去半蹲下去。
苏锦绣看着眼前的男人,再一次肯定了原身看男人的眼光实在不怎么样。这么一块璞玉居然熟视无睹。
苏锦绣犹豫了一秒,她还只是小时候爷爷背过她,但想到自己冻僵的双腿苏锦绣立马爬上男人宽阔的肩膀。
男人的臂膀宽阔,双臂遒劲有力,苏锦绣趴在她背上,闻着他身上肥皂混合着汗水的味道,耳边听着他沉稳有力的心跳声,特殊的情绪在心底蔓延开来,作为二十多岁的现代人,苏锦绣明白自己看上他了。
看着男人线条分明的侧脸,苏锦绣移动脑袋故意把呼吸移动到他的耳边,随着她的呼吸男人的耳垂慢慢的红的像要滴血一样。
感觉的他呼吸和心跳都乱了频率,苏锦绣趴在他背后心里乐开了花。
苏锦绣看着瘦,实际上是该瘦的地方瘦,该有肉的地方有肉,但是男人背着像背了团棉花似的,一路走来没有一丝停歇,甚至比苏锦绣自己跑的速度还要快些。
不一会就到了王婆婆家。家里没人,王婆婆要喂猪,这个时候多半在村里的猪圈里。
男人放了苏锦绣下来,在屋子里巡视了一圈,立马找到厨房生起火来。
苏锦绣饶有兴致的看着他,男人面容深沉,五官线条深刻,剑眉下一双利目下眼神深邃,脸上唯独柔和的是双厚唇,但是现在紧紧的抿成了一条线,耳垂还是一片通红。
“峥哥”苏锦绣站在门槛边低低的叫了声。
浓浓的鼻音听着像撒娇的感觉,苏锦绣突然也觉得脸一阵发热,不知是暖和起来了还是脸红起来了。
男人名叫程峥,是原身大哥的军校同学。
程峥是独生子,双方父母都是朋友,曾经开玩笑要结亲家的,但是原身喜欢小白脸的方志强,硬是不肯答应。
原身和方志强来到这里的时候遇到同样下放的程峥,为了不让方志强误会,一直装作不认识他。
苏锦绣觉得原身实在是没眼光,放着满汉全席不喜欢,硬是选择小白菜。不!方志强小白菜都算不上,简直就是糟糠。不过没关系她苏锦绣就喜欢这样的。
程峥苏锦绣喊得心底一颤,一抬头看见她直勾勾的看着自己,黑珠清亮,含情脉脉。程峥深幽的眼底流露出一丝惊讶,心湖顿时掀起了波浪。苏锦绣以往总是这样盯着方志强看。
想到方志强,程峥眸光骤然缩了一下,神情瞬间变得一片冷漠。冷着声音开口道“不去准备泡澡,难道……”真不怕生病吗?
“峥哥要给我帮忙吗”程峥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打断了,苏锦绣眨着一双湿漉漉的大眼睛,露出狡黠的笑看着程峥说道“你要是一起,我就马上去”
猝不及防,程峥瞪大了眼睛,一张刚毅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了起来。舀水的手慌乱中一抖倾斜的滚烫热水溅在他手背上。
苏锦绣见状连忙走过去抓起他的手仔细检查,只见手背通红一片,但好在天气寒冷并没有什么大碍。
“我马上就去,马上去,你不要生气”见他局促不经撩拨的样子,要是再说几句怕是要恼羞成怒。
苏锦绣走开后程峥立在锅边,久久的不能平复慌乱的心跳。他是喜欢苏锦绣的,在她还是小女孩,跟着她哥哥后面软软糯糯的叫他峥哥的时候就喜欢,一直喜欢了很多年。但是苏锦绣不喜欢他。
今天的苏锦绣和以往大不一样。以往苏锦绣从来不会用那样的眼神看着他,更不会说那样的话,更何况他下乡两年来,她从来没有和他单独说过一句话,更没有想以前一样喊过他。
两年前他追着她来到这里,本来想看着她和方志强过得好就离开,为他无疾而终的感情画上句号。他把感情藏的很好但还是让好兄弟赵二狗看清了端倪。后来,赵二狗发现方志强和赵翠翠的事,使计让苏锦绣撞破了。想到这里程峥沉吟片刻。
但是今天的苏锦绣无论是对方志强死心了,还是为了置气。都成功的让他埋藏心底的欲望悄悄的发了芽,并飞速的生长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