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妃在部落当团宠这本小说的作者是宋象白,主角是阿公小七。主要讲述了:夜晚,繁星漫天。大哥仇谷给自家的篝火添了三趟柴。阿公唾沫横飞的给大家讲述,五十年前,草鼠部落是如何打败盗匪的,死了大半的人,但是盗匪几乎要全灭了,也是这以后,盗匪才轻易不敢到草鼠部落附近。小七听的眼睛…
《太子妃在部落当团宠》精彩章节试读
第23章
夜晚,繁星漫天。
大哥仇谷给自家的篝火添了三趟柴。
阿公唾沫横飞的给大家讲述,五十年前,草鼠部落是如何打败盗匪的,死了大半的人,但是盗匪几乎要全灭了,也是这以后,盗匪才轻易不敢到草鼠部落附近。
小七听的眼睛亮晶晶的,时不时蹿到人群当中去。
“现在盗匪又要来抢我们的粮砍我们的娃,我们应该怎么办?”阿公扯着嗓子问道。
“砍回去!砍回去!砍回去!”村民齐刷刷的吼道。
小七也混在其中,跟着一起挥舞小拳头。
“砍回去!砍回去!砍回去!”
系统看着穿破补丁衣服,头上小揪揪如葱花,热闹的乱窜,挥舞着略白一些胳膊的宿主,觉得自己不仅仅是任重道远,有可能永远完不成任务了。
小七听到脑海里的声音跟阿公差不多,扯着嗓子喊一般:“宿主完成让小跟班仇鸟去学一技之长任务,奖励宿主一只适合的弓,提示村口。”
忙着呢,明天再说!
小七挥舞着小胳膊,
打鸡血一样喊。
“砍回去!砍回去!砍回去!”
……
第二天一早。
小七醒来,自觉的洗漱,擦脸抠鼻屎,把一缕一缕的头发撕开,扎个小揪揪,穿上只有八个补丁的新衣,然后去先生跟前,准备给先生打打水啊,扫扫地啊。
结果今天过去,二哥仇游居然在帮叶先生梳头,大哥仇谷在给荆先生擦拭弓箭。
水也有人打了,门前的地也扫干净了,她完全无事可做。
吃过早饭后,小七家来了一堆小孩,包括仇鸟仇桑仇獒。
仇桑还背着自己的弟弟仇叶过来了。
这就是昨天商量的打回去抗击盗匪的办法,把娃先送到小七家,让两个先生教。
早上学习识字,下午学习强身健体。
小七总觉得哪里不对,又说不上来。
总觉得阿公是大忽悠。
娃娃送到小七家跟小七的先生学习,大人们都过来帮忙干活。
部落里的人大部分都穷,束脩是给不起的,但是不能不给。
于是早上过来,有带一根木头的,有带一担土的,有拿一块砖的,还有挑一担子茅草的,还有拿野菜、肉干、鱼干……
有啥带啥,没啥的,至少要来干活。
送小孩过来,大人也没有走,留下帮忙盖房子给先生住。
本来刘一手是打算带着自己新收的徒弟回雪兔部落的,但是仇鸟阿娘舍不得他,就劝刘一手也留在草鼠部落。
反正今天大家一起起屋子,给刘大夫也起一间。
叶不器换上了自己来时的那套衣服,中间被刮破了,破的有点厉害,掉了一块布那种,小七阿爹就是缝的整齐,也没法补上一块布,因为家里没有这么好的绸缎布,征求了叶先生的意见,给下摆剪一块下来,缝上。
所以今天也是风度翩翩,但是裙摆有点短,穿草鞋的叶先生。
叶先生的颜值实在高。
村里的娃娃们本来很调皮的,在叶先生面前,吸鼻涕都轻了许多,只能慢慢一点一点往上吸,努力不发出声音。
叶不器没有想到,自己人生第一堂大课,是教这些穿着草鞋,或者没有穿鞋的孩子们。
他们一个个的都有牦牛一般的大眼睛,圆圆的盯着自己。
他就不自觉的心变软再变软。
第一节课,他忽然很想教一篇课文。
《诗经·国风·邶风·击鼓》篇: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叶不器大声的朗诵一遍。
学生们跟着读。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摇头晃脑的。
时不时羊圈里的羊也跟着咩咩咩的叫,像是也在读书一样。
“这首诗的意思是,我们上战场约定一同生死不分离,我们相互立下誓言,手牵手同赴战场共生死。”
小孩们一脸懵逼的看着叶不器。
叶不器觉得自己已经解释的很简单了。
但是碎娃娃们根本听不懂,什么叫做战场?什么叫做生死不分离,什么叫做共生死,手牵手倒是知道。
原本应该慷慨激昂的,却全是懵懵懂懂的双眼。
小七跟着读,她最近跟先生相处的比较多,已经习惯先生的说话方式。
先生解释的她倒是听懂了,就是一起去打仗,约好一起去死,不能你跑了,丢下我。
读书人真有意思,能把这样简单的话说的那么难懂。
自己一定要记好,下次可以跟别人说。
叶不器实在不知道再怎么解释,他只能继续教小孩们读。
一遍一遍又一遍。
那边大人们干活,然后就听到了一开始断续,然后整齐,大声的读书声。
干着干着,一个老汉眼中忽然溢满了泪水。
“想不到,我家狗儿,有一天居然会读书,能读这样文绉绉的话,虽然听不懂读啥,就是觉得厉害,觉得开心。”
小七阿公都一边听一边摸着自己的胡子点头,一副听懂的模样,拍着节拍,摇头晃脑的说:“好!”
部落人肃然起敬,不愧是他们的巫医,懂的真多,先生教的这么复杂的东西,他都能听懂。
“阿巫你跟我们说一下,啥意思?”一个汉子一边打桩一边问道。
阿公:……
他也不懂啊。
不过在大家面前,作为部落里位高权重的巫医,他必须懂。
阿公摇头晃脑的又跟着那边小孩读了一遍。
前面听不清,后面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读了好几遍之后,阿公才睁眼,肃然道:“这句话的意思是,你家大侄子都瘦了,自家的娃就可以歇一歇了,别给累坏了。侄子之瘦,余子歇了。”
“厉害,大巫什么都懂。”村里人鼓掌喝彩。
阿公双手压一压道:“要低调,读书人不喜欢炫耀。”
乡亲们纷纷表示知道知道。
不过还是相互小声嘀咕:“读书人也知道护犊子啊!”
“侄子都累瘦了,就让自家娃不要干活了。亲侄子毕竟不如亲儿子!”
于是部落人也一边干活一边诵读:“侄子之瘦,余子歇了,侄子之瘦,余子歇了。”
大人们的声音广阔洪亮,孩子们的声音高昂清脆。
整个部落弥漫着朗朗书声。
茫茫草原上,一辆黑布包裹着的马车,车轮有木有铁,四匹马拉着,哒哒哒的走着,忽然停了下来。
车里的人竖着耳朵,居然听到诗经?而且不是一人诵读,像是数百人在诵读?自己这是到了诗书礼仪之乡了吗?
一个穿着长袍的中年男人撩开帘子,入眼,只有茫茫无边际的草原,远处的山顶,居然已经有了白盖头,风有些烈,割脸,是个阴天,漫天云彩,乌压压的。
可是这读书声不会错。
像是从空中传来。
始终寻不到来源。
中年男人问马夫:“此处可是有学堂?”
马夫连忙摇头道:“大人,怎么可能,蛮荒的人基本都不识字,当然是没有学堂的。”
中年男人摇摇头,又坐着听了一会,那声音消失了,才让马夫继续走。
他记下这里,是一片草原,不远处有一根棍子,棍子上绑着一个布条。
前面不远处有个大石头。
远处是连绵的山脉,白雪盖顶。
小说《太子妃在部落当团宠》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