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著名作家“一碗小菜粥”编写的《乖,我低头,娇夫快到怀里来!》,小说主人公是沈知菀傅斯越,喜欢看现代言情类型小说的书友不要错过,乖,我低头,娇夫快到怀里来!小说最新章节第292章 「徐笙&孟宋」完结篇 下,已经写了591008字,这本书的属性有豪门爽文、 现代言情、 豪门总裁、 宠妻、 重生、 娱乐圈、 甜宠、等。
一、作品简介
强推一本网文大神一碗小菜粥的新作《乖,我低头,娇夫快到怀里来!》,主角是沈知菀傅斯越。主要讲述了:与此同时,傅斯越终于忙完最后的项目,这段时间加班加点终于拿下项目,还没来得及高兴,安斯就跟他汇报了一条消息。“傅总,有一个坏消息。”“说。”安斯还想卖关子,傅斯越冷冷打断道。“您让我查了下太太所在的那……
二、书友评论
我觉得后面还是要写点男女主吧,虽然我也挺喜欢看徐医生他们的,但看完都觉得自己看完了两本书了
哎呦我不行了长蛀牙了
都快忘记女主和男主是谁了
重生了跟没重生一样愚蠢,尽添麻烦,拜托能不能换一个有智商一点的女主,我看这个女主都快被气死了。
有些人就是酸,说女主笨说女主给没重生一样,我就想说你重生前考倒数第一难道重生后就能考清华北大了吗,都是人不是神仙,你们想看就看不想看就滚别看,你们考虑过和其他读者的感受了吗?你们知道你们的发表有多影响读者的感受吗?
写的很好,就是配角的故事太长了,戏也多,我觉得这部小说是写主角的,那应该是主角多并不是副角也多,尤其是有好几章都是连着写副角的,感觉都快赶上主角了,中心应该还是围着主角绕的,就是提个建议。
大家都别骂女主脑子笨了写书不容易,虽然女主是重生过来的,什么也不知道原因就是他根本就不知道,他只知道当时他爱的是另一个男人,所以,大家看完再说话吧!
女主不聪明,靠男主,重生有个屁用,要不是有关系,这个妹妹还能弄死她,好讨厌女主
就是说我还是比较喜欢看男女主的,但后面基本写的都是徐医生和白溪。看完我感觉像看了两本书
让他低头,小撩精缠着他亲个不停这个女主闺蜜我也真的是谢了,保护不了女主还一直劝人家进娱乐圈,真的是醉了
三、作品赏析
与此同时,傅斯越终于忙完最后的项目,这段时间加班加点终于拿下项目,还没来得及高兴,安斯就跟他汇报了一条消息。
“傅总,有一个坏消息。”
“说。”安斯还想卖关子,傅斯越冷冷打断道。
“您让我查了下太太所在的那家公司给太太接了一个谈恋爱的节目,把太太直接塞进去做女嘉宾了,据我所知,节目已经开拍了。”
傅斯越拧眉头,“你再说一遍?恋爱节目?谁这么大胆?”
安斯连忙解释,“是太太签约的那家经纪公司擅作主张接的节目,我知道消息的时候已经来不及阻止了,太太现在已经进节目录制了。”
傅斯越冷峻的五官染上一层让人看不透的情绪,缓缓道:“现在在哪里录制?”
“就在隔壁市,s市的海边别墅。”
“现在立刻动身。”他的太太现在被迫上了节目,他这个老公怎么可能不过去。
安斯毕恭毕敬道:“是,我现在安排车。”忽然,安斯想起了什么,试探性道,“爷,其实我有个想法,不知道可不可行?”
“说。”
“要不您也参加这个节目,一来呢可以帮太太脱身,二来呢也可以借这个机会跟太太好好磨合磨合感情,这样公开也可以让那些对太太有所企图的人知难而退。”
安斯说的正是周逍。
周逍对沈知菀的企图,实在太过明显了,要不是以前太太被蒙蔽了双眼,一直在维护他,傅总也不可能让周逍胡乱来。
现在是个好机会。
这个周逍就是个不定时炸弹,他现在还在计划什么,目的很明确,就是沈知菀。
虽然把他关了起来,但他现在已经出来了,肯定还会有所行动,十分不安分。
安斯的建议不是没道理。
周逍始终是傅斯越最不想看到的人,他更不想让周逍继续纠缠沈知菀。
现在虽然沈知菀没有跟他离婚,可他们俩的感情还在风雨飘摇,毫无感情基础,这次其实是个机会,可以培养感情。
目的也得让周逍知道,沈知菀是他的女人,谁也抢不走。
傅斯越最终点头了,就让安斯去操作。
安斯也是个人精了,很快联系上节目组,用了点手段和资金,成功弄到一个名额,也让节目组稍微变通了一下,改了规则,让傅斯越以神秘嘉宾的身份出现在节目组里。
傅斯越当然没有以真实身份露面,他脸上戴了一副面具,精致的鬼魅面具,化身为knight出现在节目里。
节目组是可以用化名的,但到节目最后是需要公布真实身份的。
他稍微打扮了一下,没人能认出他来。
于是也让他在第二天下午出现在了节目录制现场。
也就是那栋海边别墅里。
傅斯越身姿挺拔,外形条件优渥,即便有面具挡着极其出色的五官,也挡不住身上散发的那股优矜贵的气质,以及强大的气场,任何人都无法忽视他的存在。
“你们快来,神秘嘉宾来了!是不是他!”杨菁正在院子看风景,忽然看到有个人朝他们别墅走过来。
“个子好高啊,就是为什么脸上戴了面具?这也太神秘了?”维可被吸引过来。
男嘉宾也好奇走了过来,也看到了戴着面具出现的男主。
这时候,导演在旁边解释说:“因为神秘嘉宾的身份比较特殊,暂时需要戴着面具,后期也是会摘下来的,那就得看我们的神秘嘉宾有没有找到合适的心选对象,如果有,那就由心选对象帮他摘面具。”
杨菁都忍不住捂着嘴,惊讶得不行:“这也太……还是你们节目组会玩,真的,我佩服。”
沈知菀则在二楼宽大的露台上看书,躲在阳光后,阴凉处,都不知道楼下发生了什么,还是听到导演的大广播,她才知道神秘嘉宾来了。
哦,来了,来了就来了,她不感兴趣。
现在恨不得做透明人,谁也注意不到她,赶紧度过这一周,她就要回家了。
傅斯越看了一圈,没看到沈知菀,他客气跟其他人打了招呼,便问道:“不是有三位女嘉宾么?”
他的声音低沉充满性感,又不会让人觉得过分的低音炮,声线高级,又欲又让人遐想翩翩。
维可很主动,说:“她好像在楼上,我去叫她下来,不要怪她没礼貌,可能是不知道你会来,太突然了。”
杨菁一听,到底谁没礼貌,谁都不知道神秘嘉宾什么时候来,她怎么这样说沈知菀,这样在神秘嘉宾面前不就影响对沈知菀的印象吗?
维可说着要上楼,沈知菀恰好怀里抱着一个抱枕往楼下走。
维可说:“你刚去哪里了,最后一位男嘉宾来了,都在等你,你快来认识认识。”
沈知菀脑袋晕沉沉的,刚在楼上看太久了阳光,现在进屋眼前一片晕乎乎的,还没反应过来,就被维可拉着下楼,她险些没站稳,最后几步台阶差点打滑摔了。
傅斯越几乎没犹豫立刻上前扶了一把,手掌抓住她的胳膊,而她下意识抓住对她来说是唯一支撑物的手臂,这才站稳,没有摔倒。
维可吓了一跳,“抱歉抱歉,我不是故意的,我不是有意的……”
傅斯越的声音也在这一刻响起:“还好吗?”
他故意压低了声音,改变发声声线,让她听不太出来,这是他。
沈知菀诶了一声,连忙松开手,一脸疑惑望着眼前戴着面具的……神秘嘉宾?
为什么声音这么熟?
不对,也不熟,有点点像是傅斯越的,但又不太像。
而且傅斯越怎么可能来参加什么综艺,以他的身份背景,根本不会参加这种综艺,肯定是她幻听了,也有可能是她太想傅斯越了,才误以为是傅斯越。
而且他的穿衣风格也不太像是傅斯越,傅斯越只穿衬衫西装,他的身板似乎天生就适合穿衬衫,特别的禁欲迷人,很好看。
现在这位男嘉宾,呃,怎么说呢,不太像。
“我还好,我没事,谢谢你哈。”该有的礼貌还是有的,她反应过来,连忙道谢。
维可忍不住别过头去偷偷翻了个白眼,看不起沈知菀花痴样。
“你好,我是knight。”傅斯越望着她,隔着一层面具,心里无声加了一句:是你的骑士,专属你的骑士,知知。
小说《乖,我低头,娇夫快到怀里来!》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