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世桃花诺这书“千苒君笑”写得真是超精彩超喜欢,讲述了卫卿殷璄的故事,看了意犹未尽!《倾世桃花诺》这本已完结的古代言情、宫斗宅斗、 古代言情、 种田、 穿越、小说已经写了1194817字,最新章节第609章 大结局。
一、作品简介
小说倾世桃花诺是由千苒君笑所著,主角是卫卿殷璄。主要讲述了:只见被子底下的枕头边,躺着一枚玉佩。正是当初她惦记着的那男子佩的腰佩。之前卫卿帮他清洗衣袍上的血渍时,他当然要把腰佩给取下,一直是放在枕头底下的,所以极有可能这次是忘了要带走。可他不是口口声声说这是将……
二、书友评论
这个确实不是写得最好的一本,推荐大家看她的新作《奸臣每天都想弄死我》特别好看,欲罢不能看得根本不想停下来。
本来一开始挺好的,女主智商在线,不白莲不绿茶,清楚的知道自己要什么,脚踏实地一步步的走,男主智商情商颜值都在线,对女主那是好的没话说,没有中央空调处处留情,男儿虽然差强人意一点,但还算好,可是……怎么写着写着写出了失忆的梗,失忆就算了,好不容易跟男主走到一起这一失忆就全忘了?忘了就算了,怎么又开始跟男二扯不清了呢?我是真的真的很不喜欢这样狗血的剧情,你文笔不错啊,没必要写这些凑字数啊
前面写的挺好的不是第一个遇到的是男主前面男女主的感情也写的很细腻很值得让人回味但有几点确实很雷①女主失忆,昏迷许久,但我不懂为啥要失忆,就让我突然就丧失了看的兴趣②情爱好多,看多了就腻了。前期女主搞事业搞恋爱,后期咋尽是爱爱爱。③女主的二舅舅本来我是很喜欢的人物刻画的很鲜活,但咋感觉和公主在一起之后,性格逐渐向男主靠近?④前面不是女主说要去边疆给男主父母敬酒嘛?酒呢?整体来说逻辑人物故事剧情都还可以,可以尝试看看
我爱了呀,这真的是我最最喜欢的一本小说了。大大的小说我看了两三本,都挺喜欢的,以至于一搜小说都搜千苒君笑。说说这本书吧,女主人狠话不多,有仇必报,有恩必还,是我喜欢的性格。男主我也爱,我不觉得是直男,他对女主的爱是一种特别的浪漫,有种你杀人放火我替你收尸的感觉,爱死男主了。男二也是我的意难平,其实大家都说他对女主的爱带着利用和利益,我倒真没太大反感,觉得他也是很爱女主的,哎反正很心疼了,人人都有好归宿最后就剩下我的首辅大人一个了……为什么不给他安排个好女人走进他的心里!!!还有我得吐槽,殷琙怎么办!?男生女相到底是好看不好看?希望他也是帅的,不然我总代入娘炮(对不起小嘟嘟对不起大都督对不起卫卿)总之我强力推荐,书友们冲冲冲,等我暑假再追一本千苒君笑的书,爱大大!
后面感觉崩了,前面挺好看的,女主和男二亲密戏太多看的人不舒服,我就看到失忆后女主同意和男二成婚那里抱着转圈圈,这不该是和男主的戏吗,搞男二身上了,看不下去了。后面逻辑也不咋行,女主胸口中剑结果失忆了?!插的是心脏怎么脑子出问题了?文里说是女主之前脑袋重击,所以后来中剑引起的并发症短暂性失忆,但是太牵强了,要失忆不该隔这么久还被一剑引起失忆,我最烦失忆梗了,况且是这么牵强的失忆梗,但是男主人设真的挺棒的,就是对女主的表现出的爱意描写少了,但也恰好说明男主人设没崩吧
刚开始看这本书是喜欢看女主跟人斗智斗勇,喜欢聪明强势的女主,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目标明确,最后全部达成所愿,唯一遗憾的是男二苏遇孤独一生。
真的好喜欢大嘟嘟太迷人了,我心目中的完美男人,我最爱的男主top3,能力强,多金,深情,幽默,可爱,周围的下属也全是可爱的人,羡慕卿卿我已经说累了的男主都好有魅力,把我迷的一愣一愣的,而且嘟嘟难得的没有被太过虐身,要不我要心疼坏了情爱部分也很喜欢,双向奔赴的爱,不是很多言情里男主单方面的付出妥协,这里能看出女主的爱女主的深情。腻腻歪歪也很喜欢,言情言情,就是要看男女主腻腻歪歪你侬我侬,情爱部分少了我不如去看历史书的文笔也很美,幽默诙谐~~~~~~~~~嘟嘟是我的人间理想,梦中情人
我很喜欢这本书,也很喜欢给女主和苏遇安排的那次失忆事件,有的人机会给再多也没用,犯过错依然会犯,他两次机会都没有把握住,都跌在了同一个地方,总是希望女主依附他生存,可是他忘了,若是女主真的变成他希望的那样依附他而生活,那卫卿还会是他原本喜欢的模样吗?算计起来,为达目的不会考虑女主的感受与女主所在意的人,只会担心别人利用女主成为他的软肋,甚至还会连女主也会算进去。到最后,虽然他为了救女主差点丧命,甚至终身不娶,有时也会觉得他也挺可怜,可机会一而的给他,他也不见长进一点,不过只是心中的白月光求而不得才眷念不已罢了,等真的得到了未必是好的结果…
为什么女主一个穿越的对她原身的娘有那么深的感情?就算是接受了原身所有的记忆也最多会有所感触吧不应该像是发生了在她身上一样而且她原来没有妈妈吗不会想她穿越前的家人吗?还有她的功夫还有医术是怎么会的一个瘦不拉几营养不良的13岁的女孩是怎么打的过三个混混的就算那混混没啥本事但是天生男女力量就有悬殊还有她的医术又看得懂草药又知道把脉还知道针灸这没个十几年的学习也不可能吧所以她前世到底是干嘛的这篇文爽是爽,但是不严谨,有点无脑爽了,这算是金手指吗
文笔流畅,对男女主之间的相处细节描绘很有画面感。不得不说男主刻画的真的很好,有格局,懂取舍,知进退。行走人间的恶魔,也是疆场上的主宰。对女主很有耐心,一步一步的引诱,最后让她沉沦。女主是个非常理智,冷静,有能力,有谋略的人。她说她是自私的,最爱的人是自己,但在刀尖指向他时,是那样的奋不顾身。他说“那唯有我无坚不摧,才能让你不用奋不顾身。”两者之间是双向奔赴爱情啊!(重要的事说三遍:开篇就出现的不是男主,不是男主,不是男主。千万不要带入错了。男主和女主有年龄差12岁,但成熟的男主真的很不错)
三、作品赏析
只见被子底下的枕头边,躺着一枚玉佩。
正是当初她惦记着的那男子佩的腰佩。
之前卫卿帮他清洗衣袍上的血渍时,他当然要把腰佩给取下,一直是放在枕头底下的,所以极有可能这次是忘了要带走。
可他不是口口声声说这是将来娶媳妇用的吗?竟这么大意就落下了?
卫卿把玉佩拿起来,入手清凉温润,细细观之,通透无暇,十分漂亮。上面鸦青色的穗子在她指缝间流泻,柔软顺滑。
她心安理得地把玉佩收在了怀里。
这可是他自己落下的,她要是不捡着,不是暴殄天物么。
虽然那二十片金叶子泡汤了,但捡到这么一块玉佩,多少心里也能安慰一些啊。
卫卿从男子那里得了银子和金叶子,不再是身无分文,接下来她打算离开这里。不然和林婆子和林翠翠这对母子继续耗下去,平白蹉跎岁月。
那卫家,她还不曾去看看呢。
卫卿把采来的药分类制作成药丸药粉方便随身携带,只收拾出一个小包袱,再无其他。
林婆子见她收拾东西,大概知道她要走,一时间心里既巴不得她快点消失,又愤恨不甘她就这么走了。
原先林婆子想把她卖掉,起码还能赚几个钱呢。现如今,毛都没有,她和林翠翠两个还弄得个一身骚。
林翠翠当然也不甘心,私底下拽着林婆子的手臂恶狠狠道:“娘,她不让我们好过,自己却拍拍屁股走人,这世上哪有这么便宜的事!绝对不能让她就这么走了!”
林婆子也是这样想的,既然卫卿要走了,那她就该再在卫卿身上压榨一番,再拿点好处才行。
于是林婆子计上心来,让林翠翠去买一包蒙汗药回来。而她则去村头找人。
这村里有一个邋遢汉,早时候妻子跟人跑了,因为家里没有足够的钱再讨一个女人,就一直单到现在。
林婆子去找到那个邋遢汉,把卫卿的一夜卖给他,又要不了多少钱。
邋遢汉多久没碰过女人了,且要买的又是个嫩丫头,当然就同意了,并把自己仅有的积蓄都给了林婆子。
林婆子掂着钱,心满意足地回去准备。
林翠翠也十分难得地主动去厨房准备晚饭。
母子俩说是知道卫卿要走,便以一顿饭给她送行。
卫卿的那碗汤里已经下了蒙汗药,等她一喝下去,林婆子就把那邋遢汉领进院里来。到时候卫卿人事不省,任人糟蹋,等明早清醒过后也根本不知昨晚发生过什么。
只要母女俩咬死不认,她就没有办法。
卫卿看了看面前的一碗汤,又看了看林婆子和林翠翠,笑了笑道:“这是打算与我冰释前嫌么。”
不知为何,一看见她的笑容,林翠翠就心里发毛。
林婆子老成道:“你要走,我们也不留你,今晚这一顿饭后,我们各不相干。以后卫家要是派人来找你,我们便说是你自己要走的。”
卫卿点点头,道:“如此也好。”
林翠翠催促道:“你快把热汤喝了吧,一会儿凉了就不好喝了。”
卫卿不慌不忙,既然林翠翠亲手给她盛汤,那她也亲手给林婆子和林翠翠一人盛一碗,也算礼尚往来。
卫卿把两碗汤送到母女俩面前,道:“你们也喝。”
林婆子和林翠翠捧着汤,一时没下口,都等着看卫卿先喝。
卫卿神色平淡,那双灯火下的眼睛却是深得很,道:“怎么不喝,难不成这汤里下了药?”
林婆子干干道:“怎么会,你要不信,我们先喝就是。”
林翠翠只给卫卿的那碗汤里下了药,汤钵里的汤是没下药的。因而母女俩率先把自己的汤先喝了,道:“这下你总该信了吧。”
卫卿这才端着汤碗,亦是喝了一口。
只是这顿饭还没来得及多吃呢,林婆子和林翠翠忽而觉得眼前一阵恍惚,紧接着便一头栽在了桌上,先不省人事了去。
卫卿偏了偏头,把口里包着的那口汤给吐了。又舀来水缸里的清水,不紧不慢地漱了口。
虽然不知这母女俩搞的什么名堂,但卫卿知道事出反常必有妖,林翠翠亲自下厨给她做饭,又亲自给她盛的汤,能喝?
论摆弄起药物来,卫卿还是比她们更得心应手些。
方才盛汤的时候,手指微微一动,便神不知鬼不觉地撒了些迷药粉末进汤里。这母女俩大概也没想到,她们倒得比卫卿还快。
很快,事情的后续就来了。
小院外面响起了动静,卫卿轻着脚步,站在院门内侧,从缝隙往外看了一眼。
只见一个邋遢汉正等在门外。他约莫是等得不太耐烦了,夜里蚊虫又渐多,时不时用脚在地上踢踏两下,这才弄出了些许动静。
卫卿一看见那邋遢汉看向小院的眼里流露出垂涎的神色,顿时心中了然。
她又不动声色地退了回去,把林婆子和林翠翠分别拖进屋子里。
小说《倾世桃花诺》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