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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历史中长生不死李平安,我在历史中长生不死小说免费阅读

热门小说我在历史中长生不死是由裴贰狗写的玄幻小说,主角是李平安,主要讲述了:李平安穿越古代,获得长生不死天赋!他是天牢狱卒,坐看皇位更迭。是先天宗师,威震江湖百年。是乡间老农,为道义重新拿起了刀。是边关小卒,与同袍抵挡异族入侵。是神医,生死人肉白骨号阎王敌。是诗仙,绣口轻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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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真实江湖

练了三趟武,汗如雨下。

李平安从怀里取出肉饼补充体力,隔着铁栏杆与智刚闲聊江湖事。

江湖豪气,仗剑天涯,承载了多少男儿梦!

“大雍最强的武道宗门是哪个?”

智刚指了指吃了半个的肉饼,说道:“和尚我从北边草原南下,纵横大雍、西楚、大越三国,称得上见多识广,却也不知道哪家门派最为强盛!”

李平安将肉饼递过去:“这是为何?”

“三十年前,大河帮两万帮众号称第一,没得意几年就灭了。十年前,天剑门中剑客过万,执大雍江湖之牛耳,然后四分五裂成几家小门派……”

智刚细嚼慢咽品尝肉味,说道:“江湖上最忌讳称第一,谁敢喊出这个口号,必然群起而攻之!”

李平安眉头微皱:“难道没有武林盟主或者武林至尊,得到所有武者认可,统领整个武林门派?”

“几十年前有,结局都死的很惨。”

智刚说道:“自古以来侠以武犯禁,朝廷绝不允许有武林盟主存在,当真有人统合了江湖门派,就有了造反称王的实力,赵氏皇族那还能睡的安稳?”

李平安说道:“高来高去、逍遥自在的武道强人,还会惧怕朝廷?”

“怎么会不怕?”

智刚说道:“飞檐走壁的轻功高手,逃不过强弓硬弩,名满天下的武道宗师,面对军阵围杀也得饮恨,朝廷才是江湖中最大最强的门派!”

李平安仔细琢磨,觉得很有道理。

皇族麾下百万精兵,想要什么武道秘籍都能轻易抢来,又富有四海,不缺增长功力的灵药。

凡是修炼有成的武者,朝廷赐予高官厚禄,远比江湖帮派更容易获得高手效忠,如此一来,民间组织如何能与官方机构作对?

李平安心底的江湖梦熄了许多,他现在就是大雍第一门派的帮众。

宇宙的尽头果然是考公!

“知不知道江湖第一高手是谁?”

“其他国家不清楚,大雍第一高手是个老太监。”

智刚说道:“和尚也只是听前辈讲过,皇宫当中有位老太监隐居,武道修为惊天动地,传说从开国之初活到了现在,一直护佑赵氏皇族血脉传承!”

“世上哪有人能活得这么久?”

李平安眉头紧皱,这个消息超乎预料,两百多岁远超人类极限,已经不能称之为凡人了。

“和尚原本也不信,密宗曾有高僧得证罗汉果位,也只是活了百五寿数。然而不少人探查皇宫,有侥幸活着逃出来的高手,言之凿凿宫里有这么个不死老太监!”

智刚所说佛门罗汉,等同于武道宗师,道门则称之为真人。

“江湖比想象中危险多了,还是躲在天牢中安全!”

李平安下定决心,先当个几百年的狱卒。

出门闯荡江湖之前,至少修成武道宗师,只一流高手远远不够。

毕竟江湖中的杀人手段不止刀剑,什么围殴偷袭陷阱下毒等等,让人防不胜防,纵使天下无敌也有可能死在小人手中。

天牢则安全得多,外面数千禁军驻守,武道宗师也闯不进来。

李平安与智刚闲聊许久,听他讲述江湖趣事、秘闻,付出的只是两个肉饼。

智刚在江湖上属于人人喊打的反派,说的人讲的事也多不是正道,譬如喜欢摘人心的草原双鹰,开客栈卖人肉包子的黑刀老鬼,还有只杀人不看病的血手毒阎罗……

“传闻毒阎罗曾是个读书人,儿子死在了庸医手中,自此性情大变钻研医术。与人看病的时候,故意反着用药,越吃病的越厉害!”

李平安无奈道:“从你这厮嘴里,江湖上就没好人了?”

“好人谁混江湖啊!”

智刚说道:“江湖险恶,真的好人用不了多久就变死人,那些大侠手底下哪个没有百八十条人命?”

李平安反驳道:“大侠可不会奸淫良家女子!”

“大人说的有理。”

智刚话音一转说道:“和尚在江宁府厮混的时候,不小心让江宁大侠抓到了踪迹,从府城追杀数十里。他一路上失手打死了十来个无辜百姓,毁坏的房屋店铺更不必说,这位大侠该不该抓来天牢?”

“你这厮尽是些歪理邪说。”

李平安嘴上反驳,却也不认同江宁大侠的做法,因为自己就是普通老百姓。

你们想想,哪天你带着老婆出了城,吃着火锅还唱着歌,突然就被路过的高手打死啦!

智刚幽幽说道:“大人,和尚我若是个狱卒,有祖传的铁饭碗,手里头不缺银子花,莫说去混江湖,连这狗屁武道都不学……”

李平安沉默许久,转身离去。

真实的江湖,表面看是打打杀杀、逍遥放纵,实则仍是不痛快的人情世故。

譬如智刚讲过的武道高手,绰号有剑神剑仙剑圣,一个比一个响亮,偏偏没有人自称剑皇剑帝,就是为了避讳朝廷,免得让镇抚司扣上反贼帽子,轻则流放重则诛九族。

高手也是人,不是餐风饮露的神仙,需要花银子穿衣吃饭,有亲戚朋友为羁绊。

“这狗日的世道,混江湖都不痛快……”

李平安唾了一声,向着乙十二号狱走去。

天牢卷宗记录,里面关押的是个精通易容术的贼王,混入瑞王府盗窃夜光杯,结果失手中了陷阱。

牢中终年不见天日,阴气森森,狱卒容貌受此影响,普遍显得老七八岁。

长生不老天赋让李平安青春永驻,短时间看不出区别,等十年二十年后必然会露出破绽。

所以,得学易容术遮掩真实容貌。

天牢的犯人一般都很识趣,非必要不会拒绝狱卒的“请求”。

死刑犯临终前不想受罪,没判死刑的更不敢招惹。

毕竟,天牢中死于意外的犯人太多了!

贼王听到李平安想学易容术,很痛快的点头答应,当即传授了一种易容膏的配方,抹在脸上可以改变肤色,而他的要求很简单。

“大人,能不能让我快点死?”

“为什么?”

李平安见过求治病的,求酒肉的,求放风的,从没见过求早死的犯人。

生死之间有大恐怖!

纵使知晓死罪难逃,犯人也不想早死,反而特别珍惜行刑前的日子。

“我快坚持不住了。”

贼王缓缓掀开上身囚服,几乎没有完整的地界,胸口的腐肉流着脓血,甚至能看到白森森的肋骨。

“再这么审下去,或许会忍不住招供,说出妻儿老小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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