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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一见钟情

跟小姨这样一番聊天结束,慕橙那想去吃火锅心情早已经不复存在,只好找了路边的一家小吃店随便吃了个快餐。

看着吃完饭还早,毕竟在家睡了一天,慕橙决定到处闲逛感受一番人间烟火气,最后进入了一家叫‘青春记忆’的奶茶店,这还是她第一次来,不过看环境就知道非常受学生欢迎,她点了一杯卡布基诺,瞄了几眼贴在墙上的便签,就坐在了二楼的窗台边发呆。

慕橙想到刚刚在便签纸上看到的那句话:‘一见钟情不是看了一眼就喜欢你,而是在看了一眼之后,就再也没能忘记你。’

这句话如此真实的说出了自己的感情,慕橙看向对面躲在角落穿着校服的小女生,却一直偷偷看他斜对面的男生,她知道,这又是一个暗恋的故事。

也想起了她年少的暗恋。

然后打开QQ日志。

一个名字一段青春暗恋的故事。

我与他的相遇说不上美好,却是一眼沦陷一生感激。那是在高一开学的第三天,刚刚到新城市没多久的我还不太熟悉城市的街道,那天放学回家,母亲刚刚做了个小手术,太着急知道母亲身体情况的我为了快点赶回家,走进了一个小道,结果倒霉的就被两个街头小混混盯上了,我把身上的所有钱都给了他们,但是他们好像并没有要放过我的意思,为了逃命我只能用尽全身力气拼命的奔跑在几条小巷间,正当跑得精疲力尽以为自己就要这么完蛋时,一个骑着机车的少年像光一样的出现在眼前,救我与火海之中。

永远记得那天的他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黑色皮衣,五官立体而精致,脸上是少年感的帅气,他看到后没有任何犹豫,直接下车,还没来得及我开口求助,他就立马狠狠的跑过去揍了几拳追后面的两个小混混,一边打一边骂“找死啊,光天化日的。”最后打得他们跪着求饶,还把抢去的钱又还了给我,那钱后来成了纪念品没有舍得再花过。

可惜那天的自己太过狼狈不堪,气喘吁吁的站在角落里只简单的说了一声“谢谢”,还来不及问他的名字和联系方式,他说还有事要去处理就匆忙的离开了。

那是我第一次感觉心扑通扑通的跳然后瞬间住了一个人,我承认一见钟情喜欢上了那个救我的男生,不能自拔,就那样他成为了我往后的光。

在遇到他过后的几天里,我每天都像着了魔一样期待见到他,想亲口和他说声谢谢,每当看到开机车的男生经过心跳就会加速,忍不住的多看几眼,希望是他却都不是他。

或许上天不想让我与他的故事那么快就结束吧,让我真的遇到了他,一星期后发现他竟然和我同校同级,他就在我隔壁班,而且我们有好几个老师都一样,他有一个非常霸气好听的名字叫:南宫朔霆。

两星期过后,都不用打听到处就可以听到他的消息,他不仅长得帅气家室好是个超级富二代,而且还是个学霸。他就那样毫无征兆的瞬间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万千宠爱于一身,让人众星捧月,也是别人口中的羡慕赞叹的太子爷。

因为水土不服脸上长满了痘痘,再加上父母离婚家庭变故的原因那段时间极度自卑黑暗的我,最后把感谢两个字也深深藏在了心底,对他保持着爱慕的陌生人。

偷偷的打听别人讲他的过去,他和他女朋友的一个又一个相遇相爱的故事,有嫉妒,有难过,有不甘,但也心知肚明自己与他没可能,他那么耀眼夺目,根本看不到暗淡角落里的我。

可他的魅力就是即使大家知道他有女朋友,教室门口依然每天还是有很多女生挤在一起只为看他一眼,而自己也是其中之一无数次经过他们教室只为偷看他一眼再一眼,想知道他在干什么,想看他那痞里痞气的笑容。我不是第一个喜欢他的人,也不是最后一个喜欢他的人,却似乎是和他有着最远距离的人,他不知道我叫什么?来自哪里?甚至不知道我的存在。

我太过清楚自己与他之间的差距,不敢过多妄想,能在年少遇到如此惊艳的人就已经是万幸,又怎么敢奢求太多。

他写字非常的好看,为了学他写字,我偷偷捡起他随意扔进垃圾桶的废纸当宝学着练习,后来甚至为了写他那好听的名字,我去练习书法。为了画他帅气的身影又偷偷的学了素描,然后用心记录着喜欢他的每个日常,会偷偷的在珍贵的课本里写下他的名字。

南宫朔霆,你根本不知道。

在你看不到的一个地方,有一个曾经和你有过段暂交集的女生一直深深的喜欢着你,想知道你的消息又害怕知道你的消息。这段暗恋或许你永远也不会知道,或许以后再也见不到你,但对你永远真诚祝福,祝你平安喜乐。

慕橙看完这条高二时发表的日志,到现在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了,回忆还真是又酸又甜的东西。

当年因为妈妈改嫁到了北丰市,又听说那边的教育条件也不错,所以刚刚上高一的她就被妈妈安排转到了北丰市,可是没想到高一下学期快结束,年轻的妈妈就不幸因为车祸而去世。爸爸不忍心让她一个人留在伤心之地生活,说什么都要接她回昆明上学。

北丰真的是慕橙又爱又恨的城市,不过后来她还是报考北丰的大学,可能那里有和妈妈生活过的时光,还有那个一直默默喜欢的男生。

慕橙从那段回忆中回过神来,内心说不上的心情。

刚返回空间就看到一条情感文案,瞬间让她感慨良多,认同又不认同,文案是这样说的:“人在年轻的时候不能遇见太过于惊艳的人,否则遇到其他的人都会变得黯然失色。只要他轻轻的一个转身,就带走了你整个青春,你说不出他哪里好,但就是谁都替代不了。太过惊艳的人,一旦过早遇见了,要么余生都是他,要么余生都是回忆。会成为你一生的床前白月光,心口朱砂痣,以至于认为大概一生都无法遇到如此惊艳之人,再无法遇到那个初见踏光而来,照亮自己整个世界,惊艳自己余生岁月的人。那些年少而又惊艳的人,又往往都是爱而不得,从此以后你的生活就会在他影子中度过,浑噩一生。”

慕橙思索片刻,看了一眼窗外嘴角微微上扬。如果当初没有遇到南宫朔霆这个人,或许她不会想要如此急切的改变自己,不会想着学那么多新技能,不会如此渴望取得第一名,不会追求闪闪发光的自己,不会那么勇敢,喜欢过他是这辈子最荣幸的事……他真的曾是她暗淡生活的光,尽管如今两个分道扬镳,她也一点都不后悔年少时遇到惊艳的南宫朔霆,和他刻骨铭心相恋一场,对他其实应该表示感激的。

慕橙看着窗外的灯红酒绿,其实觉得自己现在这样也挺好的。刚要起身决定回家休息时,听到旁边的一个女生正在安慰着另一个刚刚失恋而沉默不语的女生:“那你现在还喜欢他吗?”

慕橙愣了几秒,然后恢复平静,并匆忙的回了家,躺沙发上思考良久,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不管自己曾经多么的爱南宫朔霆,她也该开始新的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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