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玥的小说公子难撩,追夫日日被娇宠火爆上线,主角是定知幸秦风,主要讲述了:【追夫+暴富+穿越+种田+甜宠】情敌绣山她送山,情敌画画她送绝世大作,情敌下厨她出千百菜谱。救火身亡的英雄美女投胎古代,除了被变态的以瘦为美歧视外没有任何烦恼。直到遇见他,心甘情愿奋斗不止。发洪水?抬
第1章 小姐是粗人 信了一见钟情的绣花邪
要说中州城里的热闹是数不胜数,但最常被提起的两个人就数清远侯府的五公子和威远将军府的大小姐。
五公子秦风成为主流话题一方面因为出身于东朔王朝贵人圈子里最穷最穷的清远侯府,不过最主要的原因是这个男子长得实在太英俊了,据说上一届的第一公子不及其万分之一,其他三国的第一公子加起来在他面前都不值一提,看过其真颜的女子无不为其倾倒,午夜梦回湿了一片片枕巾。
而定将军家的大小姐定知幸是因为太胖了,十七岁高龄不说嫁出去,连定亲的人家都没有……
“小姐,外面的人又胡说,你哪里胖了,顶多就是…就是…对,富态,富态了一些,那些说你嫁不出去的人都是瞎了。”
定知幸的丫鬟灵溪买糕点回来就气呼呼的像个河豚,就因为不允许别府的小厮插队,被认出来是将军府的丫鬟就被调侃:“你家小姐都是被你这么喂才嫁不出去的吧,一个‘粗人’的丫鬟这么刁蛮,也是个粗人。”
定知幸本身就出身武将之家,因为胖得到“粗人”这一绰号后又在中州火了一波,不过她已经习惯了,也并不放在心上。
就是放在心上也没有办法,她一米六三的身高一百一十斤,在她上一世身材还算标准内,十七岁还带点婴儿肥,怕影响可能还有发展的身高一直力求营养均衡。
但在这个以瘦为美的时代就是个十足的胖子,别人最晚十五岁出嫁而她十七岁还没有定亲,虽然和她没有看中的夫婿人选有关,但是一听说将军府的大小姐是个胖子,提亲的人寥寥无几。
“好了灵溪,你就别抱怨了,咱们小姐又看不上那些凡夫俗子,你何必和他们较真,赶紧为小姐梳妆吧,今日的桃花会可不能迟到了。
夫人特意叮嘱呢,据说今日第一公子秦风也会参加,还有很多有名的公子们,说不定小姐的如意郎君就在里面呢。”
丫鬟星池最是稳重,赶紧把话题引到正事上。
“星池说得对,赶紧弄好,我们出发,好久没出门了,娘天天让我绣花绣花,花没绣好我骨头倒是要锈了,快出门,看看今年的桃花会有什么热闹看不。”
定知幸对着这几个为自己的婚姻大事操碎了心的小丫头说道。
梳妆好后又被缠了一层紧紧的腰封,定知幸感觉要喘不上来气了。
这该死的以瘦为美,命运呀,自己为什么不能穿越到唐朝呢,最起码不限量吃好吃的自己保证能吃胖,这么坐马车得多不舒服。
不管舒不舒服,定知幸还是应母亲大人的要求赴宴了。
桃花会每年一次,名为探讨诗词歌赋,其实就是变相的联谊相亲。
很多青年男女在此吟诗作对,看对眼了就回家找妈,提亲。
定知幸对于这种变相相亲实在不感冒,但是架不住有热闹看,每年都有小年轻含羞带怯,懵懂暧昧,想靠近又不好意思,偷偷瞄一眼又怕被别人发现,别有一番意思
她总在桌下偷乐,计算着又有几个媒婆明天要戴着大红花招摇了。
今日中雅楼大厅内雕栏画栋,曲水流觞,清幽雅致,配上主题——错落的桃花,比平时更多了几份鲜活,不愧是中州最雅酒楼,也不愧是创始人伯雅先生的地方。
定知幸到的时候人已经差不多全了,贵人圈子里最重等级,座位都是根据拼爹的结果事先安排好的。
带着灵溪刚落座,立马就有一道不和谐的声音传了过来。
“我们桃花会已经办过七个年头了,要说参加次数最多的,除了主办人伯雅先生就数定大小姐了吧。”
说话的是耕王府的郡主孙仪恬,身材高挑,瘦的像麻杆一样,很符合当下的审美,面色饿的都苍白了,历来和定知幸不对付,定知幸不知道这个家世好长得又不错的女人为什么总是和自己过不去。
这话是赤裸裸的讽刺,贵女们从十三岁开始参加桃花会,定知幸一次没落,今年已经第五次参加了,而参加五次桃花会还没有嫁出去也就只此一人了。
跟着孙仪恬来的五品官的女儿张芝巧附和:
“是呀,定大小姐不愧是中州的名人,听说今天又火了一把。”说完拿起手绢捂嘴轻笑。
孙仪恬仗着耕王的贡献,在圈子里刁蛮任性惯了,当即接过话头:
“是被市井起了个绰号,叫‘粗人’。”
特意在“粗”字上加重音量。
在场的人都是举足轻重的门第里出来的,没有小门户的顾忌,纷纷哈哈大笑,永安侯的嫡次子佘华年更是中州有名的纨绔,笑得前仰后合,直拍桌子:“哈哈哈,果然高手在民间,太贴切了,粗人,哈哈,粗,人。”
这些人无聊极了,除了取笑别人还能干点什么,定知幸出身将军府,为了自己痛快从没惯着谁,也就这几个二世祖一而再再而三地挑衅自己,当即就要怼回去:“我这不是胖,是财大气粗的膨胀,粗还是细关你什么事,吃你家大米……”饭字就卡在舌尖。
两眼看着面前的人直住了。
“这是我的菜—咻”咽了一口口水
逆光走过来的是怎样一张盛世美颜,饶是活了两世也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人,学了这么多年的文化,找不到任何一个合适的词来形容他。
就是好看,语言形容不了的好看,五官立体而清晰,任何一个部位拿出来都是精雕细琢的珍品。都说美人在骨不在皮,冰肌玉骨,皮肤没有任何一丝瑕疵,身形玉立。
什么九头身都弱爆了,这身材绝对是黄金比例的结合体。
并且一个人除了容貌之外更重要的是气质,这个人就是能把温润和冷厉,阳光和晦暗,端方和肆意完美地融合于一体,让人一见倾心。
定知幸这么有定力的人都心脏砰砰直跳,更不要说在场的其他女子了,一个个眼睛发直,春心萌动。
这就是秦风从不参加桃花会等一切宴会的原因,这些人看见他就像狗看见骨头一样眼神直勾勾,极其讨厌。
要不是这次母亲非逼着自己来,打死也不想看这些花痴对着自己流口水,尤其是正对面这个胖子,直勾勾毫不掩饰,恨不得眼神带钩子把他钩进自己兜里。
定知幸确实想把他揣进兜里。
这就是一见钟情吧?
啊?啊?
真是信了你的绣花邪,这玩意儿居然真的存在。
要是能把这人间极品收入怀中,也不枉她重活一世了。
这也太爱了,一见钟情没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