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鲁门写的以篮球系统活在丧尸末日火爆上线,主角是王牧,主要讲述了:出道即巅峰,自菜鸟赛季至今连夺五次总冠军!五届常规赛MVP,五届总决赛FMVP!五届得分王、篮板王、助攻王、抢断王、盖帽王,五届DPOY,五届双一阵,统治NBA的新神!史上最强的篮球运动员,王牧。在其
第6章“开苞测试”
很快的,参与这次救援行动的八人就已经全副武装的站在了庄园的大门前了。
这八人因为目的地的不同也被分为了人数不等的三支小队。
从表面来看,其中实力最强的就属由那三位安保人员所组成的小队了。
因此,他们所携带的装备也是几人中最强的。
小队中,身高不比王牧矮多少的麦克所装配的主武器,是他带到庄园的私藏货,MK18突击枪。大腿两侧的副武器则是两把柯尔特“蟒蛇”。
从这三把武器也能看出,这位高大的白人壮汉所信奉的理念自然就是“口径既正义”了!
主武器MK18虽说是一款高性能突击步枪,可其射程却并不太长。因为其本就是为了短距离突杀而设计诞生的。
这一点倒是十分符合他们即将要面对的“战场情况”。
至于两把副武器柯尔特“蟒蛇”,那就更是“简单粗暴”的代名词了。这款老旧却经典无比的左轮手枪,以其高精度与大威力成为不少爱枪人士的心头好。
虽说标准的六发配弹在应对大数量的敌人时肯定会有些局促。可任何了解这把枪的人,都无法因为这一点而否认它的巨大杀伤力。
从这主副三把武器也能看出,这位高大的白人壮汉正是他们小队的正面火力手了。
至于小队内的其余两位黑人“大叔”,比利以及艾文。他们配备的武器就显得中规中矩许多了。
两人所选择的主武器都是经典的M4A1突击枪。作为美军陆军曾经的标配,M4A1以精准,轻便,火力不俗,并且射程优秀而著称于世。是全球销量仅次于AK47的优秀突击步枪。
而两人所佩戴的副武器则是手枪中的“模范”,格洛克22。
没有任何短板,就是这款枪的最大优势!射程优秀,可以搭配众多辅助装备,且枪身使用寿命极长。
三人不愧都是军队内的退伍老兵,可谓是三支队伍中对于搭配,射程,弹药量以及战场情况考虑最全面的小队了。
从这一点来比较,三支小队中排在他们之后的,就不是人数占优的王牧小队了,而是由肯尼与安东尼组成的“布鲁克林”小队。
此次救援计划的制定者肯尼所选的武器没什么亮点。与比利以及艾文一样,中规中矩的一把M4A1,一把格洛克22。
可他身旁的安东尼却是几人中火力最猛的那一个!
作为纽约街头帮派的“大佬”,安东尼的选择自然很具有帮派特点。
主武器是一把街头分子的最爱,雷明顿M870霰弹枪。
这把枪也被人戏称为“众生平等”枪。而它之所以会有这么一个“民主”的戏称,就是因为任何人在挨了它一发后,都只会有一个相同的下场—烂泥一摊!
可以说在近距离之内,这世上没有任何一把枪可出其右!
至于副武器……瓜哥表示老子从来不搞那些形式主义!武器还分什么主副?那必须是能带多少就带多少啊!
他此时背后的那两把M-10冲锋枪,以及腿侧的两把格洛克19就很好的诠释了这一点。
对于安东尼的选择,安保队长约翰其实还是给出了一些自己的建议的。
虽说火力是够猛了,可射程以及弹药消耗就不考虑一下了?面对数量远超自己的敌人时,要尽量以精准来消耗。毕竟每个人能携带的弹药是有限的。
可对于约翰的好意,瓜哥却并未理会。他只追求“简单粗暴”,“街头亡命”!枪法?需要吗?拿起来对着喷就是了!在这几把武器的火力下,三米之内就不可能会有什么完整的东西能靠近他瓜哥!
至于弹药问题什么的,安东尼的想法也很简单。一个人最大的悲哀,就是人死了,子弹没用完!
在他看来,那些国民军之所以会败退。根本原因就是武器选错了!
正因为安东尼的这些想法,所以在王牧他们挑选武器时,他才直接塞了一把雷明顿给詹姆斯。
他知道自己的这个兄弟不懂也不怎么会用枪。与其选其他的枪械浪费子弹,不如利用自己的身体优势用一些简单粗暴的!
至于威斯布鲁克,安东尼与约翰则是达成了统一意见。直接让其带了三把格洛克19以及大量弹夹。
一是因为这位龟脸NBA巨星平时也会偶尔玩玩枪,对于枪械的了解以及枪法都要比詹姆斯强一些。
可这强也没强到哪去。如果让其驾驭突击步枪,甚至是他自己携带的短柄冲锋枪的话,那还是有些勉强的。
所以说,短小精准且易上手的格洛克19就是最好的选择了。
至于另一个原因,就是考虑到他与詹姆斯的搭配了。
雷明顿虽然威力十足,可其射程太短了!况且对于新手而言,它的换弹也是个大问题。所以就需要一个掩护者。
总体来说,三支小队虽然水平参差不齐,可所配装备也都尽可能的满足了各自的情况与需要。
而几人之所以在庄园的大门前集合,可不是为了做什么“战前动员”。而是约翰为了队中的三位“菜鸟”准备了一份“测试题”。
此时的王牧、詹姆斯以及威斯布鲁克就像又经历了一次选秀前的球队试训一般忐忑。
其实这么形容也不准确,毕竟以这三位当时所表现出的天赋以及关注度而言。球队试训对于他们也只是走走过场而已~
别说是试训了,就连他们当年在选秀大会时都没怎么紧张过。
真要是形容的话,他们三人此时大概就像第一次打入NBA总决赛时一样吧。那种紧张与压力,无论是谁都无法轻易承受。
“吉米与阿伦已经探查清楚了,庄园外的“游荡者”只有七个。
不同于肯尼与安东尼先生他们,你们三个可以说是从没对活物开过枪!”
就在约翰简单的介绍着“测试内容”时,安东尼的脸色突然有了些变化。
他很想现在就打断那位安保队长的话语,好澄清一下自己虽然跟帮派分子来往密切,可自己一直是一个“守法公民”。
虽然经常摸枪,可打得却都是些靶子!打得活物也都是狩猎时的野鹿!
可碍于眼下的情景,他还是忍住了没说话。
“所以,树林里的那七个东西就是你们的“开苞菜”了。
你们要清楚,有勇气跟能不能做得到可是两回事!虽然树林里的已经不能算是活人了,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还是“人形活物”。
所有人在第一次射杀活物前都会有一个极其艰难的心理门槛。更不用说是要射杀那些即便是我也从未见过的“怪物”了。
不过你们也不必担心,即便你们最终也没能“顺利开苞“,我跟其他几位也会保证你们的生命安全的。
所以,几位准备好了吗?”
三人在听到约翰的话语后虽然脸色都不怎么好看,可还是跟着缓缓点了下头。
因为他们心里很清楚,既然决定要前往纽约去拯救自己的家人,那么这种事情就不可能避免!如果他们连门外那七个东西都解决不了,又何谈纽约市内的那上百万的丧尸呢?
所以随着门口的两位安保人员缓缓地将大门打开了一条缝,他们三个也没有怎么犹豫地就跟着约翰走出了庄园。
可当他们离开庄园,在那片树林中朝那些“东西”越走越近时,心中的紧张与恐惧也越来越盛!而这种足以称为折磨的情绪,在三人远远看清那些“东西”之时也跟着达到了顶点!
只见远处那五白两黑肤色的丧尸,就跟林间迷路的驯鹿一般慢慢移着步子。可它们那惨白且狰狞的脸庞,以及浑身各种的腐烂伤口。无一不在提示着三人,它们可不是像驯鹿那样温顺的存在。
“老板,这个距离已经处于您的射程范围内了,所以我建议从您开始。
记住,AR-15最优秀的地方是其稳定和精准度!所以一定要点射,不要连射!以您之前所表现出的枪法,我相信您一定能驾驭好它的。”
王牧在听到约翰的话语后,下意识地就转头朝他看去。说实话,王牧很感激自己这下意识的举动。虽然按照约翰先前的教学,他们在战斗中做交流时视野是不能从“敌人”身上移开的。
可约翰那张略显惨白的脸色,以及说话时不经意的舔嘴唇的举动,还是很好地安抚了一下王牧此时那被恐惧与紧张所笼罩住的心灵,
可这浅浅的安抚还未在心中停留多久,却立即就被詹姆斯和威斯布鲁克,以及身后的安东尼所投来的目光给消除了。
因为王牧在他们的目光中明显看到了比自己还要浓郁的恐惧!而恐惧这种东西可是最容易传染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