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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悟成武小说最新章节阅读,徒儿莫慌师父在此全文免费阅读

强力推荐云远听山的小说徒儿莫慌师父在此主角是常悟成武,讲述了:一次偶然,常悟穿越到了自己写的书里,好家伙人家的穿越者要不是主角带着金手指,要不就是天生开挂,常悟倒好,自己穿成了主角的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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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降临

经过长达五小时五十五分五十五秒的再三确认,常悟躺在山巅郁郁葱葱的林木中央的一片空地上,面对着山风猛烈,终于承认了一个让他无比惊喜,但又无比害怕的事实。

他穿越了!

好歹看过几本穿越文,常悟从之前远远看到一只老虎扑棱着翅膀飞上天来看,自己八成是穿越到了异世界。

惊喜的是从无数穿越前辈的经验来看,自己这就算是重活一世了,可以忘掉前世一切不忿,甩掉废柴的影子,摆脱咸鱼的宿命,横扫饥饿,做回自己,左拥右抱,走向巅峰。

害怕的是他没有外挂。

在反复验证了又一个五小时五十五分五十五秒之后,常悟已经郁闷到了极点。其他穿越异世界的前辈不是带着金手指,就是带着系统宝贝,再不济也有传承记忆,或者被哪个大佬收做徒弟。

他倒好,只有一件从头裹到脚不分男女不辨人样儿的黑袍,一根黑管白毫,其貌不扬,但握感上佳的毛笔,还有一张只露眼睛和嘴,毫无特点可言的白色面具。

更扯淡的是,这玩意儿戴上之后还取不下来!常悟手脚并用,吃奶的劲儿都用上了,脸皮都快被拽下来了,这东西就贴在他头上纹丝不动,比狗皮膏药还得劲儿。

常悟在严肃考虑要不要弄把刀把这东西割下来后,最终决定爱咋地咋地吧。别说现在没刀,有刀也不能用啊,本来就不帅,要是整破相了,那就得不偿失了。

况且在没有开发出特殊能力之前,这东西也算是个掩护。而且戴上它之后,不论多么凶恶的东西,居然都不敢再靠近他,甚至不敢和他对视,也算是一个自保的手段。

静下心来吹了一会儿风,常悟也开始思考后路。来到这个世界也有快十二个小时了,其他前辈穿越后的地点要么是在世家大族,要么是在偏远村落,最起码是个有人烟的地方,可以帮助他们了解穿越后的世界。

而他的情况明显就是得罪了老天爷。此时他身处的山巅乃是附近最高的山头,爬上树顶放眼望去,真个是前世不曾见过的壮观景象,阳光骄而不烈,蓝天白云,天高地阔,成片成片的高大古木随风摇摆,宛如波涛起伏的大海一般。

偏偏这股绿色一直延伸到了天际。这也就意味着,常悟现在所处的位置,极有可能是小说中那种“十万大山”“白骨森林”之类的凶地。

好家伙,这是什么地狱难度的开局?

来不及多想。他掉到这个世界的时间点是凌晨,看太阳的位置现在应该是午后。这种鬼来了都得跪的地方,还是先整个安身立命之所为要紧。

山顶往下不到二十米就有一个斜坡,侧面是一处向内凹的崖壁。这种极为原始的森林里胳膊粗的枯枝也随地可见。

常悟充分利用自己作为一个科学时代阳光之下好青年的聪明才智,挑选了一些比较直的棍子,仅仅用了三个小时,就勉强搭起了一个看的过去的窝棚。

附近就有河流,加固起来也方便,一层树叶一层河泥,再花点时间在地面上铺一层干土,一层枯枝,一层干草。就不说舒服不舒服了,最起码能遮风挡雨,窝在里面也是一种从未有过的心安。

忙活完这些,已是圆月高悬,漫天星子。常悟虽然肚子打鼓一般的响,却也不敢出去找东西吃。

那些凶兽可以用面具吓走,这要是一个不小心掉下悬崖深谷,谁知道重开后是回到原来的世界,还是见到一个慈祥的老婆婆喂汤喝?

躺在干草上,回想前世二十年,自己就是一个毫无斗志,整天佛系躺平,梦想哪天双色球能中五百万,虽然考上大学,但凭他的成绩,毕业后也是成长为标准社畜的积极废人。

唯一的小爱好就是写写网文,更了三年没几个读者,好歹坚持到了完本,申请管理却又处处碰壁。

您好,您的小说经过审核,并未达到签约标准,十分遗憾,感谢您对本平台的支持。您好,您的小说经过审核,并未达到签约标准,十分遗憾……

类似的调调哪里都一样,常悟一开始还会根据自己小说的文风和分类认真选择平台,后来就开始摆烂,是个平台就发送申请,结果自然是无一例外的拒绝。

就在穿越前,凌晨两点半,他刚刚投了能在网上搜索到的最后一家网文平台,然后就因为夜宵吃的是扎啤小烧烤,醉意上涌,一头砸在了键盘上面沉沉睡了过去。

莫非他就是因此穿越?

这也太没格局了。别人穿越要么被雷劈,要么被车撞,要么跌落悬崖,都是生死大劫,要命的关头。他还能是睡觉时口水流到键盘里被电死的不成?

正在这时,肚腹内又开始打雷一般巨响,将常悟从胡思乱想中拉了回来。现在吃饱肚子才是要紧。回忆贝爷德爷等各路荒野求生大神们的操作教程,常悟发现居然根本没有能用的上的。

要小刀没小刀,整不动钻木取火,没海绵或者布啥的用来过滤干净水源,他也不会设置陷阱。再说了这是异世界,凡人陷阱还能困住可以飞天遁地的凶兽不成?

猛然间常悟想到了一本堪称荒野求生祖师爷的书,世界级名著,鲁滨逊漂流记。可人家好像开局还从沉船上捡装备来着。

不过侦查周遭地形这一点倒是能整,明天可以到处溜达溜达,看看周边有什么大型凶兽,再顺便找找能吃的野果。

既来之则安之,在还没有找到回去的方法之前,不说混的大富大贵,先活着再说,要不然哪天饿死了,岂不是给无数穿越前辈丢脸,给无数穿越后辈当反面教材?

想到此,常悟从窝棚中翻身而起爬出来,来到崖壁前,抽出那管毛笔,咬破手指,写道“今我常悟降临于此,虽为池中金鳞,却不遇风云。然终有一日,必能与诸位前辈一般,修成通天彻底之能,笑傲世间!”

临了又另起一行,用小字写道“先活着,其他的,我再想想办法。”

写罢,常悟嘿嘿一笑,最后在另一边画了个“一”字用来计数,随后把咬破的手指含在口中,满意的看着自己写的那歪歪扭扭不成样子的字迹。

如此宏愿,哪怕没实现,也不算给诸位穿越前辈丢人了吧?

想到此,常悟把毛笔别在腰间,满意的回窝棚睡觉了。

谁想在常悟传出鼾声之时,山风吹过,崖壁上的字迹在月光的照耀下,竟如同经历了岁月千年一般迅速斑驳脱落,独留金鳞二字和那个用来计数的痕迹,其他笔迹尽皆化成了一地残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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