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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久弥新林恒林晓霞小说章节免费阅读

推荐一本小说《历久弥新》,主角是林恒林晓霞,主要讲述了:“很简单,我们同时瞄准,然后我喊一二三一起发射。我打下来的就是我的,在你箭上的就是你的,怎么样?”田百顺看着林恒小声说。“你要是不同意,我就把松鸡撵跑,谁也别想打到。”不等林恒说话,田老头又加了一句,…

历久弥新林恒林晓霞小说章节免费阅读

《历久弥新》免费试读第27章 不讲武德

“很简单,我们同时瞄准,然后我喊一二三一起发射。

我打下来的就是我的,在你箭上的就是你的,怎么样?”

田百顺看着林恒小声说。

“你要是不同意,我就把松鸡撵跑,谁也别想打到。”

不等林恒说话,田老头又加了一句,主打的就是耍赖不要脸。

“田老头,你真是不要脸啊。”小姨父不由得骂道。

“那又怎样?不同意我就撵鸡了啊。”田百顺是出了名的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行,就按照你说的来。”

林恒呼了口气,点头同意了田百顺的提议。

“那就跟我来。”

田百顺看了一眼林恒,挎着枪走在前面。

林恒手里拿着弓和一支箭跟在后面,走了十几米,就看到了停歇在一棵松树上面的松鸡。

一共四只,分别歇在两个枝丫上,羽毛蓝灰色,腿和嘴都是黑色的。

四只都没有漂亮的尾羽,都是母松鸡。

“我打左边的,你打右边的。”

距离松鸡十五米的距离,田百顺停了下来,也不让林恒继续前进了。

将枪架好,田百顺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火炮儿放在引燃眼上。

这火炮类似于一个火引子,扣动扳机,猎枪上的扳机头会在弹簧的作用下击打在火炮儿上。

从而发出火花点燃枪管内的火药,最终火焰推动着滚珠飞射出去,对目标物造成伤害。

“三……砰……”

田百顺数完三就砰的一声开了枪,赤红的火焰裹着着细小的滚珠飞了出去,在空中拉出了一条漂亮的散射状火线。

同时伴随着剧烈的响声传来。

“我靠!!”

林恒被这声音一惊,手里一哆嗦就把箭射了出去。

“嘎达嘎达!!”

一只松鸡惊的飞了起来,剩下三只全都滚落树下,林恒的一箭准确无误的射在了树干上。

“田老头,你这老家伙不讲武德!!”

林恒扭过头怒骂,妈的,说好一起发射,你喊到二就发射是吧?

“嘿嘿,我说三二一一起发射,又没说一定要数到一才一起发射。

年轻人,打猎没那么简单,回家练两年再来吧。”

田百顺嘿嘿一笑,死皮赖脸的跑过去捡松鸡。

“好好好,这么玩是吧!”

林恒再抽出一根箭,只听噗呲一声,利箭就穿透了一只已经死亡的松鸡。

“你这是干什么?”田百顺回过头质问道。

“你说只要我箭射中的就是我的,可没说我一定要射活的。”

林恒冷笑道。

“你不要脸,年轻人你这是在欺负老年人!”

田百顺顿时不开心了。

“你先不要脸的。”林恒笑了,自顾自的走过去捡了一只松鸡。

田百顺没敢阻止,本来就是他理亏,而且现在他的枪没了子弹,而林恒的还有几根箭呢。

“田百顺,你一把年纪了,怎么这样。”

林恒小姨父走过来骂道。

“其实我是手滑了,不是故意的。”田百顺嘿嘿一笑。

又看向林恒:“小伙子,没看出来你还有点本事,有没有兴趣去干大家伙?”

“不去,我怕被你放黑枪。”

林恒无情拒绝。

“嘿,我老汉虽然无儿无女,但也不至于做这种断子绝孙的事情。”

田百顺粗里粗气的说,仿佛这是对他莫大的侮辱。

林恒不理他,将箭拔出来,带着雄霸离开了。

两人直接往回走,刚刚那一枪,这面山的猎物都被惊跑了,已经没有再寻找的必要。

这也是猎枪的一个弊端之一,动静太大了。

“狗东西,我的耳朵现在还是轰隆隆的。”

林恒忍不住又骂了一句,这田百顺是真狗。

雄霸:“汪汪?”

“没说你,你比他好多了。”林恒看了一眼雄霸。

“林恒,让我试试你的弓箭。”

回去的路上,小姨父将弓箭借了过去,想试试看。

林恒教了他一下使用方法,就让他自己琢磨去了。

“不行,太难了,这比弹弓还难。”

玩了一会儿,小姨父把弓箭还给他,又尝试自己的弹弓去了。

回去的路上也没发现一个猎物,松鼠都没看到一个,显然都被吓到了。

不过林恒也已经满足了,今天这收获已经很不错了。

“你回家吧,我去帮忙扛两棵树回去。”

到了山顶,小姨父就拿着弹弓离开了。

林恒没去,今天浑身酸痛,实在不想帮忙。

想来晚上有兔肉吃,大家也不会介意的。

回家的路上,林恒走了另一条路,在路边看到了几棵黄丝菌,也就是鸡油菌。

采了正准备走呢,突然余光瞥见了一抹金光。

“黄赖头!!”

他连忙跑过去,将树叶清理开来,三个黄赖头亭亭玉立,看的让人口舌生津。

黄赖头学名为皱盖牛肝菌,也被称为黄牛肝,味道极为鲜美。

而且这个蘑菇能长很大,高达十几厘米,菌盖直径最大能达到十多厘米。

它非常好辨认,菌盖就像是皲裂了一样,一块一块的,有着褶皱。

褶皱都是金黄色的,其他部位则为棕黄色。

菌肉结实,味道鲜美。

“一般而言,这东西出菇还得等上半个月,没想到能提前遇到。”

林恒很开心,黄赖头很大,一个就有三两多,三个加起来快有一斤了。

“汪呜!”

雄霸将脑袋凑过来闻了闻,好奇的打量着这个蘑菇。

“今晚回去可以吃了。”林恒摸了摸它的狗头。

羊肚菌家里肯定舍不得吃,黄赖头就没问题。

它好吃,而且数量多,最主要的是收购价并不贵,干的才四毛钱一斤。

因为牛肝菌晒干之后味道就不太好了,不像羊肚菌晒干了味道也不会流失。

收了这三朵黄赖头,林恒带着雄霸往家里走。

回来的时候,那王家大叔还在地里干活呢。

听到狗叫声,他抬头一看,发现是林恒,脸上就露出了幸灾乐祸的笑容:“林家老二,失败了吧?

打猎可没那么简单,那都是有技术的,不是拿个弓箭上山就能打到的,回家安安心心干活吧。”

“你是指这个吗?”林恒从背篓提出一只兔子,故作疑惑的问道。

本来不想理他的,但这大叔总是喜欢拿自己浅薄的经验教人做事就很烦。

王家大叔的脸色一僵,有些尴尬的笑:“这,真是你打到的?”

“捡的,我可没技术打猎。”林恒笑了笑,将兔子收了起来。

看着林恒带狗离开,王家大叔脑瓜子嗡嗡的,这二流子居然会打猎?

还用的是弓箭?这还是以前那个不务正业的二流子吗?

“不,也许真是捡的也说不定,要是打的他不早就提手上显摆了。”

最终,王家大叔经过深刻的思考,得出了一个自己可以接受的结论。

小说《历久弥新》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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