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小说有很多,我最喜欢这本王之夜枭,作者是风吹裤衩PP凉,主角是王诩唐灵,主要讲述了:十年前,大火烧尽了他曾经的一切,十年后,他又携着满身荣誉归来,练就一身本领。他发誓,要查清当年的真相,还家族一个公道,是蚍蜉撼树?还是胸有成竹。藏匿于暗月之下,穿梭于人群之间,试看这武艺高强,金句频出
第3章 死神一样
其实对于住处,王诩并没有什么太多的要求,他只希望自己住的地方别太高调。一方面是为了自己修炼和任务,不能太惹人注意;而再一点,也是十分重要的一点。
他现在没钱了。
王诩看了看自己手机上的余额,叹了口气,身上的钱已然是不多了。
虽然他自己平时不缺钱,身上随便拿出一张卡那都是各种全球定制款,刷个几十上百亿美元那都是简简单单。
但如今的情况却是,自己并没有料到此次任务的变故如此之大,以至于他现在的生活都成了问题,而自己还不能随随便便联系龙魂。
一旦动用令牌,那些人便会发现自己的位置。
他们绝对会趁着自己没有武器,实力倒退,且组织救援不及这几点,迅速地抹杀自己。
而唐灵这边,对于自己房子的信心她自然是没有的,因为这个小区已经老的不像样子了,卖相十分不好,不然也不会直接来找王诩了。
但毕竟是自己已经过世的父母留下来的房子,她也不舍得就这么直接卖了,但就这么空着也不太合适,她来找王诩目的有很大一部分,其实就是动用友情牌来拉一个冤大头。
毕竟唐灵对他的印象还算好。
但就是这么机缘巧合,他们双方的意愿和需求都不谋而合。
到了目的地,一脚刹车,车子安稳地停在了停车位上。王诩开门下车,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再普通不过,普通的甚至有些“复古”的小区:一个朴实无华的大铁门,还有一个能勉强算得上和时代接轨的保安岗亭和一个电动抬杆。
而且周围的店铺也都是呈现着20世纪的样貌,仿佛这里从未接受过现代化建设的洗礼一样。王诩看了看小区,又看了看自己,顿时满脸嫌弃,心想自己是穿越了不成?
但随后王诩脑海里突然一阵灵光闪过:自己什么环境没住过,上到总统套房,下到荒郊野外,而且曾经在南疆雨林一个人独自生存了一个月,顶着热成像,甩开了几千高手的围追堵截。眼前的环境不说雍容华贵,但也总比露宿大街要强,说白了就是来找个住着的地方,环境太好了反而会引人耳目,不适合自己的调查方式。依照目前这种小区环境简直是为自己量身打造,对于执行任务来说再合适不过了。
“诶我说警官,你这小区叫啥名字,咋连个名字都没有嘞?”
王诩满脸疑惑,心说这小区再复古,但这名字总得有吧,咋自己一个办案追踪的大师找这么半天居然连个小区名字都找不着。
“啊这个没关系,这个小区建成快有30年了,也算得上是个老古董,叫馨鑫家园。抛开环境不谈,住着还算是十分静谧,甚至有种高人隐居的感觉呢。”
王诩呵呵一笑,笑得唐灵心里一阵发虚。
“行啊,就这里了,带我去看看房间吧。”
听到这里,唐灵长舒一口气,心想可是糊弄过去了,但是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但是又说不上来。
随后就是参观房间,房间里的一切王诩都很满意,各种生活设施,家具家电一应俱全,除了采光和没有空调之外哪里都好,直接拎包入住都是没有问题的。
最重要的是,唐灵就住在他楼上,有什么事情想找她可是十分的方便。
王诩十分爽快地付完房租,唐灵也喜出望外,确认转账信息无误后,转身上楼。
但王诩却是一把拉住了她。
“诶我说亲爱的唐女士,为了庆祝我们愉快的租赁关系,也为了以后我们日后愉快的生活,不如请我搓一顿饭如何?”
唐灵此时还没反应过来,呆呆地望着他。
“看在我付款这么利索的份上,现在也到了午饭时间了不是?就楼下,我看到了一家小饭馆,就那里吧。”
一边说着,王诩还一边向唐灵做暗示般的上下鼓动他的眉毛,模样十分滑稽。
场面一度非常尴尬。
唐灵白了他一眼,表示被他的“贱气”打败了,她是真没见过这么无赖的人。
两人出了小区,走进一家像这个小区一样,同样没有店名的饭馆,一屁股坐到了椅子上,却发现中午本该热闹的饭馆此时却没什么人,两人觉得很是奇怪,毕竟已经是中午时分,正是小区居民吃午饭的时间,这个时间店里却是相当冷清,愈发的显得有些诡异。
此时坐在门口玩手机的老板见有客人来了,十分热情地拿着菜单走了过来,笑呵呵地互相寒暄。
“哟,这不唐警官嘛,今天光临小店那是蓬荜生辉啊,想吃点啥,我亲自来做。”
“老江啊,来一份宫保鸡丁,回锅肉,再来份番茄蛋花汤,最后再来两份米饭。”
正说着,唐灵拿起菜单,熟练的点兵点将,点的都是些老板的拿手菜。
“这次我可是带着客人来的,你可要好好露一手啊老江。”
“没问题,小菜一碟,你和这位帅哥的味蕾就等着过瘾吧!”
老板名叫江陵桓,是这家小店的老板兼厨师。长的瘦高,面容清秀,高高的厨师帽下面是一团盘在头顶的长发。不过二十六七年华,把江陵桓的书生气质展现得淋漓尽致。
老江草草地记好菜名,抬手直接把毛巾往脖子上一搭,应了一声便转身进了厨房,不一会整个小店就香气四溢。
王诩拿着菜单,仔细端详着菜名,突然来了好奇心。
“我说唐警官,这……”
“别老是唐警官这样叫了,太生分了,我的房子就在你楼上,反正以后也是要经常见面的,叫我唐灵就行,老是叫警官听着别扭死了。”
“好嘞姐!诶我说唐灵,我看这菜单上的菜不像是北方菜吧,这是一家川菜馆吗?”
“那倒不是,这其实是家早餐店,老板叫江陵桓,川省人,会点南方菜很正常。”
不大一会,菜就都上齐了,看着就是色香味俱全,让人不禁食指大动。两人一边你一言我一语地聊着小区周边的环境,一边端着饭碗大快朵颐,场面倒是十分的温馨。江陵桓看到这一幕,像是想起了什么一样,眼角浮现出一抹泪光,默默低下头继续玩着手机。
突然,外面进来了三个混混模样的人,江陵桓见状脸色大变,瞬间站了起来。而那三个人见了江陵桓,却是不屑地冷哼一声,为首的一个更是恶狠狠地说:“江陵桓,这个月的保护费呢,哥几个可是等了你两天了嗷。”
江陵桓搓了搓手,也是怯怯地讲:“我说熊哥你也看见了,现在的生意可不好做啊,一天也没几个人,都没啥收入的。这里是500块钱,哥几个行行好,再宽限几天,剩下的钱我再想……”
没等江陵桓说完,几人便粗暴地打断了他:“兄弟,你这点钱让我很难帮你做事啊。那个啥,哥几个,走流程吧!”
说罢,几人便开始了行动。从收银台开始,一直到后厨,搬得动的直接丢到店外,搬不动的一律就地砸碎。很快,店内的骚动引起了周围路过群众的围观,其中几个知情者倒是七嘴八舌说出了实情。
“哎,现在在这条街上开店,不给黑沙帮保护费,怕是一天也开不下去啊,这小伙子能坚持这么多天也是个奇迹。”
“谁说不是呢,昨天东街就有家杂货店,就因为晚了一天交钱而被砸得一片狼藉,店主都进医院了。”
“是啊是啊,据说报警了也没用,这附近警察都不敢管,黑沙帮上面的人好像来头不小。”
“哎,这家早餐店我前几天还来过呢,店主小伙子还是不错的,手艺也好,我孙子可爱吃了,可惜了啊。”
店里面东西还在往外丢,但突然,丢出来的不再是东西,而是人,还一口气飞出来了三个人。这可着实惊讶到了众人,一群人齐刷刷地往里看去,只见有一个小伙子站在店门口,自顾自地整理着衣服,嘴里还不停地埋怨。
“真是的,吃个饭都不让人消停,哪来的杂鱼,我新买的衣服都沾上油了,真晦气。”
原来是王诩出手了,门外被丢出来的几个人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对着王诩怒吼:“小子,你是哪里蹦出来的楞种,敢打本大爷,知道本大爷是谁吗,你就敢……啊!”
混混还没说完,就又被踹了出去,直接撞到了一棵树上,把树震的一阵落叶。王诩收回了脚,一脸失望地自言自语:“哎,这武力退后的优点多啊,我本以为他会飞到马路上的,看来得找机会恢复实力了。”
正说着王诩便走向了另外一个混混,另一个离着较远的顺手抄起一个刚才丢出来的擀面杖,冲着王诩大吼着冲了过来。这时候店里又冲出来一个人,也是一脚把他踹飞了出去。此人正是唐灵,作为刑警队队长,基本的武术功底还是有的。
王诩审视了一下唐灵的境界,也就是个武者罢了,并没有什么显眼的地方。见状他也并没有多说什么,转头看着被自己踩在脚底下的混混,混混脸上显然意识到这是踢到钢板上了,连忙求饶:“大哥……不,大爷,我错了,放过我吧,我也是被逼无奈啊。您高抬贵手,就把我当个屁放了吧。”
王诩笑了笑,反问他:“放了你也行,那这一地的东西你说咋整?”王诩就这么笑呵呵地看着混混,而混混并没有这个笑容多么的和善,被踩在脚下的他只觉得眼前王诩的笑容那么的阴森,就像……
就像个死神一样,随时准备收下自己的小命,愈发的可怕!
“我赔!我赔!我现在就赔!”这几个字像是从混混嘴里挤出来的一样,毕竟他已经要被踩得喘不过气了。接着他就用颤抖的手从兜里拿出来了1000块钱,小心翼翼地询问:“这位爷,小的钱都在这里,求求你放了我吧。”
王诩又是一阵冷笑,脚上的力道又重了几分,冷哼一声:“就这些?你妈妈没有教过你做人要诚实吗?”混混被这一下踩得五脏六腑是七荤八素,又从嘴里咳出来了几口胃酸,才堪堪地连忙解释:“不不不,还有,都给你。”
紧接着他就直接把兜里所有的东西一股脑全部都掏了出来,除了还有1000块钱,什么香烟打火机牙签之类的散落一地,一片狼藉。王诩又转过头看着另外一个混混。
“那你呢?”
另外一个混混就好像见了鬼一样,也不管踩着他的唐灵,直接疯了似的掏出兜里的东西,恨不得把整个兜都掏干净。王诩一把把钱拿了过来,加上手里的数了一下,零零散散差不多不到3000。转身走进店里,就把钱交给还在收银台不知所措的江陵桓:“拿着吧,我这个人不喜欢自己做饭,不想以后的早上没有早饭吃。”
王诩话音刚落,一转头,发现还能动的两个混混带着那个靠在树上已经昏死过去的混混连滚带爬地跑了出去,不禁觉得有些好笑。又看了看一脸无所谓的唐灵,扭头就返回小区。临走时还多要了一份备用钥匙,理由竟是自己健忘!
问题是这理由唐灵都有些无语。
此时,一辆停在路边加长林肯默默关上车窗,缓缓驶离这片街区,一个中年人端坐其中,手里端着一杯热茶,嘴角露出了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