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推的小说名字叫做《穿书七零,女主要和我抢军官老公》,是一本十分耐读的年代作品,围绕着主角宋安安陆建华之间的故事所展开的,作者是黎苏苏。《穿书七零,女主要和我抢军官老公》小说已完结,最新章节第244章大结局(终),作者目前已经写了500770字。这本书又名《穿书七零,女主要和我抢军官老公》。
一、作品简介
小说《穿书七零,女主要和我抢军官老公》是一本十分好看的小说,这本小说的作者是黎苏苏,主角是宋安安陆建华。主要讲述了:听到陆天浩的话,陆建华的嘴角也勾起浅浅的笑来。孩子是最单纯的,谁对他们好,谁对他们不好,都感受的很清楚。宋安安真的疼孩子,所以陆天浩才喜欢她。“那浩浩以后多听你娘的话。”陆天浩重重的点头。宋安安给另外……
二、书友评论
很不错呢!值得一看就很想知道前面三个崽崽是谁的都没有讲清楚我一开始还以为是男主和别人生的.不过跟着剧情看着应该不是吧.最近特别喜欢看年代文尤其是有可可爱爱的崽崽的.女主的人物性格我是很喜欢的.
还可以,故事发展的顺其自然,平淡的日常生活。不过我好奇的是以前是外科医生,为什么不做医生了呢?三个孩子到底是谁的,没有交代;男主身为军中的佼佼者,对于女主会的很多东西怎么可能不怀疑呢?还有不理解为什么要那么多孩子?新世纪的女性连结婚这件事都已经免疫了。有些细节的地方有点儿出戏。后面基本上都是跳着看的。书荒的时候可以看一看。
平平淡淡,错别字是真的多,对于我而言刚看得入迷突然来几个错别字就真的很影响观看,还有就是女主所生的三个孩子也没说大名是什么,也没多介绍孩子捂脸
三、作品赏析
听到陆天浩的话,陆建华的嘴角也勾起浅浅的笑来。
孩子是最单纯的,谁对他们好,谁对他们不好,都感受的很清楚。
宋安安真的疼孩子,所以陆天浩才喜欢她。
“那浩浩以后多听你娘的话。”
陆天浩重重的点头。
宋安安给另外两个孩子打好了热水,等他们洗好澡以后,也给他们抹了大宝。
忙完了,外面的天色早就黑了。
至于几个孩子换下来的衣服,那也只能等着明天再洗。
他们家一共分了两间屋子,所以三个孩子能睡一间。
给几个孩子洗好澡了,宋安安准备送几个孩子去睡觉去。
陆天浩眼巴巴的看着宋安安,冲宋安安道,“娘,浩浩想和你一起睡。”
小家伙那萌萌的大眼睛看着她,宋安安觉得自己的心都快被融化了,哪里舍得拒绝呢。
宋安安看向了陆建华,冲陆建华问道,“让他留下来和咱们一起睡可以吗?”
陆建华点头。
这种小事,只要宋安安自己满意没意见就可以了,陆建华都会尊重她。
于是宋安安冲陆天浩道,“你爹答应了,那浩浩今晚就留下来,和我们一起睡吧。”
陆天浩很高兴。
至于陆天磊和陆天明则是十分羡慕的看着陆天浩。
他们也想和娘一起睡,可是一张床也睡不下一家人啊。
陆天磊和陆天明只好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睡觉。
白天跑了一天累着了,晚上还洗了个热水澡,这会儿两个孩子一倒头,就在屋子里睡得很香甜。
宋安安则是搂着陆天浩。
小家伙在她的怀抱当中,似乎是感受到了满满的安全感,睡得比平时都来得香甜。
还是小孩子入睡快啊。
等着陆天浩睡着了,宋安安和陆建华都还没睡。
陆建华小声的冲宋安安道,“安安,今天辛苦你了。”
宋安安今天忙里忙外的,陆建华都看在了眼里。
宋安安却笑着道,“不辛苦。”
“赶紧睡吧,早点休息。”
陆建华又柔声说了句。
原主的这一副小身子骨确实不经虐,这一天下来,还真的有点吃不消。
所以在闭上眼后,宋安安同样很快就沉睡了过去。
陆建华借着外面的月光,看着宋安安这样恬静的脸蛋,心里油然而生了一种幸福感。
第二天,宋安安和陆建华说好的,要去县城。
所以一早,就得早起赶牛车,估计早饭是没办法给陆建华和几个孩子准备了。
整个陆家,就三房两口子人还不错。
所以出发去县城前,宋安安拿了一顿早饭量的大米递给了李爱兰,“三嫂,我今天得去一趟县城,置办点东西,我们四房的早饭能拜托你帮忙做一下么?我自己做的话,只怕来不及。”
听到宋安安的要求,李爱兰非常的爽快的同意,“好啊,没问题。”
“三嫂,那谢谢你了。”
李爱兰摆了摆手,“不客气,一家人说这个干啥呢?
四弟妹,你忙你的去就可以了。”
“好。”
宋安安出发时背上了一个大背篓。
今天需要采买置办的东西多,必须带一个大背篓才够的。
随后依着原主的记忆,直接去了村口。
在村口等牛车就可以了。
公社这边每天都有去县城的牛车。
大队的人偶尔会背着点东西回去城里,卖给国营饭店或者副食品店。
当然,这时候私底下的交易是不允许的。
老百姓卖东西,只能卖给公家,不然的话,就算投机倒把。
投机倒把的话,被抓住非常严重。
不过将东西卖给这些公家单位的话,收购的价格会特别低。所以还是有人会铤而走险,私底下交易。
宋安安等了大概十几分钟,便等到了去县城的牛车。
牛车上坐的人不多,一共也就七八个人。
都不是原主所在大队的,所以原主和这些人不熟。
路上宋安安自己一个人坐在角落里,听着牛车上的这些大妈唠嗑。
东家长,西家短,各种奇葩的八卦听的宋安安饶有兴致的。
说到激动的地方,宋安安就差给这些大妈鼓掌了。
因为觉得有意思,一个多小时的车程,不知不觉的就到了县城。
宋安安还有些意犹未尽,唉,咋这么快就到了呢?
而宋安安真正的看到了这个时代的县城。
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差。
路面比乡下好一些,不是泥巴路,是石子路。
县城没有高楼,多是平房和二层小楼。
界面上的行人不是很多,只有几个不多的铺子。
因为七十年代是计划经济,私人不允许开店,县城的铺子都是国有的。
一般常见的就供销社,国营饭店,邮局银行之类的。
街道上,还贴着这个年代的特色标语。
宋安安看到这样的场景,心里默默感慨着,这个年代可真穷。
还好自己开了金手指,不然日子真的很难熬。
宋安安没有去供销社,而是去县城这边的黑市。
自己手里没票,就算是想要去供销社买东西也买不了啊。
自己首先需要做的,就是换点儿票。
原著小说里,女主是锦鲤命,每次运气都特别好,进山能发现宝贝。
每次进山有收获以后,女主都会来县城这边的黑市卖东西。
所以原著里,对这边的黑市是有过描写的。
宋安安回忆了原著里的内容描述随后找了过去,还真的就给找到了。
不过宋安安觉得,依着自己的真实模样去黑市太危险了,万一被盯上可是不得了。
所以在进黑市前,宋安安进了空间小屋一趟。
她拿着化妆品,对着自己的脸化了下。
很快,一个看着像四五十岁大妈的人出现在镜子前。
原主的一副又是破旧土气的黑衣裳,所以衣服不用再另外换。
对于装扮后的自己宋安安很满意,她这样子,就算是亲妈来了也认不出来。
黑市这边是有人帮着盯梢的,所以想进去,得交一毛钱的进场费。
宋安安爽快的掏了钱,就进了黑市。
除了昨天买的那十二斤猪肉,宋安安自己的空间小屋子还有些储存的物资。
小说《穿书七零,女主要和我抢军官老公》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