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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智慧之神普罗米修斯

连续六个小时,许木看着自己码出来的五万多字很是满意,只要脑海中想一下,文字便会自动出现,这种感觉真不错。

许木为自己弄了顿午饭,在观看晶虚中的一切时,发现有部分生物去到了自己塑造的迷你沙盘之外。

对于离开沙盘区域的,许木毫不客气的断绝了氧气供应,死亡的生命恢复给他微不足道的生命力。

“从海洋到陆地,再到天空,连续六个小时的在等待,但生物的进化似乎越来越偏了,要出现类似猿猴的灵长类动物似乎很难。”

在六个小时的观察中,许木发现了因为和地球环境的不同,这一个进化过程在巨氧化时期时,就走向了和地球不同的道路。

“不一样就不一样吧,让我来搞些事情!”

他玩心大发,看了看自己的手指,想把手割破把血滴进去,让一些物种吸收基因,或许可以快速进化出类人智慧生命……

如果能成的话,在海洋里,可能会出现美丽的人鱼一族?

在山川上,出现灵敏的智猿一族?

但结果什么的,还是交给时间吧,毕竟进化是他对晶虚中的不可控因素。

想着,许木去厨房里拿了一把刀,晶族孢子自身强大的适应性,让它们可以快速对所接触的一切做出反应。

这也就是为什么地球上生命的演变消耗了上亿年,而晶族孢子只花费了六千万年便出现了哺乳动物。

当然,和几乎没有外部危险的环境也有关系。

用刀将左手大拇指肚割出一条痕,许木打开了晶虚与自己所在世界的通道。

六滴鲜红的血液分别落在了陆地和海洋的部分区域,接下来便是时间了。

七分钟,也就是晶虚中的一百二十五万年,晶虚中被滴入血液的海洋与陆地区域中的生物出现了变化。

海洋中诞生的一种数量稀少的哺乳鱼类,但因为体型娇小且十分美味,活不过1万年就灭绝了。

而在陆地上,一种褐色的蚂蚁吸收过许木的血液后从爬行进化为了直立行走。

他们有了一定人的基础,应该说是类人。

这些蚂蚁能直立的行走,还有了不明其意的发音。

听音节,似乎是不节?

“扑节!”

“扑街!”

……

仔细的听着,声音渐渐化为一个许木熟悉的词汇。

听到扑街两字,许木懵了自己,这新生的物种这么作死吗,居然敢嘲讽他这个创造了他们的造物主。

这是何等的大逆不道!

他现在就可以肯定,这个物种的性格,必定残暴、扭曲、疯狂、好战,傲慢,贪婪,祸害众生,必须处理掉!

可是想想还是算了,毕竟优胜劣汰,在自己的血液中才诞生出一个适者生存的变异种。

现在杀不得,咱先忍着记小本本上,之后等没用了再杀。

而这群可怜的直立蚂蚁,完全没有想到自己出生以后,本能发出的咆哮音节,让某位极其记仇的小心眼造物主,怀恨在心。

“既然是蚂蚁进化出来的,那就叫蚁人吧。”

许木为这嘲讽自己的种族给取了名字,便任由晶虚中的一切发展。

睡了个午觉起来,晶虚中又过去两千万年,但许木发现蚁人们还是如同普通的生物一样,毫无智慧。

智芯告诉他,当一个晶虚中的拥有自我意识的生命死去,会根据所拥有灵魂强度回馈给自己。

就好像花100大洋去买种子,种出来的果实如品质坏,就亏了,如果品质好,就赚了。

晶虚中现在的情况根据智芯给出的结果是亏的,如果现在将晶虚中的一切抹去,自己只能获得多活半小时的生命。

创造智慧生命,就是创造出有着高质量灵魂的韭菜,所以这也是许木迫切期待智慧生命诞生的原因。

但是,晶虚中都过了两千年了,这些蚁人都毫无改变。

许木思考着原因,忽然间,他反应了过来。

“我真是蠢,一小时一千万年的时间,如果一个人的寿命只有几秒,怎么有时间去思考?去创造文明?语言?文字?”

“这些蚁人看自己拉的屎掉到地下可能都要花半辈子。”

这种时间比,几秒诞生、交配、死亡,会让生物没有时间思考,脑子根本无法承受如此恐怖的思考运作,只能依靠庞大的基数,本能的优胜劣汰,超快速顺应环境。

许木想到原因了,但要把晶虚中的时间调回正常吗?

可等他们正常繁衍又太久了,蚁人,可是要几千年才能诞生文明!那个时候可能自己都已经躺棺材里了。

他开始查询晶芯里的信息,觉得一定有解决的情况。

果不其然,他还真找到了。

根据晶族的生物报告,晶族是可以改变自己思维运转的,但副作用是根据思维的运作程度降低自己的寿命。

一旦开启,蚁人原本两百年的寿命可能会降到一百年。

“很好!有法子了!”

许木有了想法,他把晶虚中的时间调成了和这个世界对比的一天100年。

同时又将晶虚中所有生物的自身细胞与思维速度调到最大。

这就相当于平白无故诞生了一个虚假的一天1万年。

时间慢慢过去,一天后,许木从睡梦中醒来,他发现蚁人们出现了的变化,他们已经有了简单的部落结构,甚至还诞生了简陋的语言和不知其意的象形文字。

其中,还有部分蚁人已经穿上了兽皮。

按照进化论来说,这样的物种有了羞愧,是在抵制种群繁殖,是要被自然淘汰的。

但智慧是无常性的。

智慧的出现会随之诞生出许多不合进化论的观点地方。

比如吃饭要用碗,上了厕所还要擦屁股,正如我们人类本身。

他倍感欣慰的笑起来了。

一天前那些只会叫着“扑街”的蚁人,终于发展出了自己的简陋文明。

这可以在他写的那本《晶界史》上留下壮丽的一篇。

继续观察,蚁人们此时正处于部落时代,各个部落之间既有礼尚往来,又有不停歇的战争。

“不行,发展的太慢了!”

许木心想自己活不好久了,决定亲自帮助蚁人的文明发展一波。

他,要用自己的意识降临到所有蚁人的大脑内,成为神明普罗米修斯,让蚁人们获取知识与智慧。

这样既让他们有了发展,还会对自己产生信仰。

不过,任何东西都是来之不易的,智慧也是一样。

晶虚中,一朵红色的太阳花从天而降,精准的插落在皮克斯山脉的一座名为奥斯山的山顶上。

皮克斯山脉四周汇聚了所有蚁人的部落,太阳花对他们这些如同蚂蚁的生物来讲是无比巨大的,所以在出现在奥斯山的山顶时,绝大部分蚁人都注意到了。

晶虚外,看见太阳花精准的插好后,许木又丢了颗铁珠到晶虚内,他用意识如同揉泥巴一样改变了铁珠的形态,转变为一副盔甲和一把铁剑。

然后放在了太阳花花蕾的正中间。

“很好,智慧的传播就要有仪式感,现在就该我这个‘普罗米修斯’为晶虚中的蚁人们传播智慧的光辉了。”

许木打了个响指,用自己对晶族的绝对控制权让所有的蚁人们目视太阳花。同时,让天空乌云密布,唯有太阳花才得以照到阳光。

蚁人们在此时感到惊慌,他们不明所以,而就在此时,一个令蚁人们感到有种神圣空洞的声音出现。

这不是出现在他们的耳边,而是直接出现在他们的脑内,声音仿佛有种致命的诱惑,让他们不得不听。

“我名为普罗米修斯,最具智慧的神明!如今,为尔等布下获取智慧的试炼,第一位登上圣花顶点者,将获取带来一切奇迹的智慧。”

说完,乌云散去,晶虚中一切恢复往常,除了那一朵太阳花和蚁人们难以平复的内心。

神明!代表了智慧的神明,衪是一种怎样的存在?拥有何等的伟力?又为何为我们布下试炼?

问题环绕在蚁人们的心中,而答案似乎并不要,他们知道智慧的重要性,越智慧代表生存的概率越高。

一位可以让巨花出现在山顶上的神明,他的智慧是何等的强大。

智慧的诞生是为了更好的生存,蚁人们,都期望自己是第一个登上圣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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