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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人法天

地界练剑养气的人可分为四种:第一种是不入境,专指先天天赋不足和后天努力欠缺的人,约占总人数六成;第二种又有两条分支,天法人和人法天,又称入境,人数有三成以上。

天法人和人法天的区别如同形而下学和形而上学,正所谓“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

天法人注重实质的锻炼,主要是有形的剑气修炼,增强体质以及一些剑法招式。人法天则是向内求,即修己心,悟剑意,但多数人很难悟到属于自己的剑意,所以意入道者凤毛麟角。

二代圣者曾有言:“我哀后世之人皆趋于附魔剑气,依赖妖神怪力,而忘人文剑意于千里之外。呜呼!后来者再难现吾之大道!”

再说第三境界,便是强者之峰——天地合!这是人类的极限,足以媲美其它世界至强者的存在,登此峰者若非有血脉传承,必有超人意志及觉悟!

其实在三大境界之上有人提出第四个——圣者境,但由于历史上圣者只有三人,圣者严格意义不属于人类范畴,学者们当其为特例研究,并未采纳第四境的说法。

寒月当空,皓如银盘!

断头刀为断头而生,雪亮如獠牙的刀刃以开山之势劈砍,灰色的腐臭剑气缭绕其上,更添几分杀气!

衣衫褴褛的少年眸子古井无波,这种剑意都没有的刀势实在不堪入目,连天元真门长老们随手一剑的万分之一也比不上。如果你曾见过海洋,又怎会感叹湖水之大?

“去死吧!”“秃鹫”奋力大喝,多年的江湖经验让他养成谨慎的习惯。第一招只是虚招,断头刀从来不靠外刃杀人,只要对方用剑格挡他就可以借力用内刃套住后者脖子,这才是杀招!

刀风扑面,少年瞬间拔出腰间匕首,冷哼一声,赤色匕首上挑,一道蓝色的剑气如惊雷般爆闪!

下一秒,“秃鹫”阴鸷的脸犹如见鬼般苍白,难以置信的看着自己宝刀。

少年那柄小小的匕首竟然直接切断刀身,断口处如同刚出炉的火红熟铁,更奇怪的是那蓝色的剑气,不属于三大普通剑气任何一类,被碰到后手臂还有酸麻感。

“你分心了。”小乞丐淡淡地说,这不是提醒,因为他的匕首已经插穿后者的掌心。

“啊!”“秃鹫”吃通,手中半截刀掉落,高温灼烧的胀痛完全压制刺击疼痛,这匕首竟自带诡异高温!

小刀见小乞丐无伤完胜,高兴得鼓掌叫好:“我果然没看错人,你真的能行!”他忘记是谁叫别人大哥了。

班-塔司迪诺笑容愈璨,转头对高大汉子说道:“年轻的天法人,我果然没看错人吧,可惜不愿与我共谋天下,实在是遗憾。”

“少主,不能为友便是敌,我下去做掉他。”提马-钵尔深信养虎为患的道理。

班连忙拉住这个只知道杀人的武将,略有责怪地说:“钵尔大哥你千万别动他,他说了我们日后还能再见喝酒,你杀了他日后他的魂魄来找我喝酒,那才吓人啊。”

“哈哈!少主又说笑了”

“钵尔大哥,我说过上面人不在时别叫我少主。”班扭头看向临近尾声的决斗,纵身飞下,“该办正事了。”

班如一头猛兽冲进战场,暴掠的酒红色剑气直接震退小乞丐,震飞浑身是伤的“秃鹫”。他就站在两人中间,酒红色的气旋自脚下盘绕脖子,犹如一条凶悍的红龙,又像一座高山。

“你有事吗?”衣衫褴褛的少年背脊骨隐约有金芒泛起,但随即被镇压回去,这一幕无人知道。

“这个人是帝国叛徒,趁帝国分裂向邻国卖国求荣,我奉红龙公爵之命捉拿他。”班笑容温和,仿佛只是喝酒聊天,并非国家大事。

原本被吓傻的“秃鹫”突然清醒,反唇相讥道:“你放屁!红龙公国之心路人皆知,你们想取代圣龙帝国的应氏一族自己当皇帝。”

班-塔司迪诺置若罔闻,继续对少年说:“这个人交给我处置,算我班-塔司迪诺欠你一个人情。”

小乞丐思绪迅速过滤,没想到一次被抢牵扯出这么大的事,红龙公国果然狼子野心,如今之计只能继续隐瞒了。

“你带他走吧,我正好省去很多麻烦。”

“多谢,这个人情我记下了。”

班-塔司迪诺和不知名的小乞丐正式分道扬镳,前者怅然若失,后者如释重负。

不久小乞丐与小刀也分开了,小刀一再邀请小乞丐去自己狗窝睡觉,并指天发誓自己是真男人,但小乞丐说了一句我不信后就扔下小刀独自凌乱了。

流浪汉睡觉以天为被地为席,但大抵都有固定的几个地方,而小乞丐也有自己的地方,就是酒馆门前的老槐树——方便喝酒。

小乞丐来到酒馆前,二楼的灯还亮着,地上还有一壷龙骨酒,是酒馆的人放的。

酒馆的人多次让小乞丐住进去,并说有很多空房,但后者拒绝了,执意要睡在外面。小乞丐以天为被,以树为席,脑海里一直想着刚才发生的事,看来自己时间不多了,是时候离开这里了。

不久,楼上的灯光消失了,天地间又只剩下一种光了。

翌日,东方一抹鱼肚白,点亮长空万里。

老叟打开酒馆大门,第一眼就看到坐在地上凝视初生红日的少年,不由得问道:“你每天早上望着太阳,是有什么原因吗?”

少年呆呆地望着太阳,似乎完全听不见有人说话。老叟摸了把花白的胡须,没有怪罪后者无礼,这孩子很少与人讲话,想从他那里听到什么除非太阳打西边出来。

“初生红日伴血而升,染红半边天,是为不幸;午时金阳悬于正空,光耀天下,令邪物无所遁藏,是为诛邪;待其暮年,血色复起,天穹之上皆为流云如血,是为末日。”少年脸庞被旭日染成赤金色,黑眸神情复杂。

“红日初生,以血荐世;日中金轮,其道大光!日暮西山,实为呕心沥血,你小小年纪怎么比古稀老朽还悲观,不好不好啊!”老叟摇头说道。

酒保大叔见两人唠叨没完没了,扯着嗓子说:“你们一老一少別呆在太阳底下说白话了,快进来吃早餐吧,不然肥鸡可就被我吃完啦!”

“孩子,这次去吃点东西吧。”

“好。”

“怪事,太阳真打西边出来啦。”

老少两人打趣着进了酒馆,小乞丐搀扶老叟爬上二楼,然后礼仪备至安置老者入座,从始至终老者脸上笑意明媚,显然很享受这个过程。

圆桌正好配有四张椅子,四副餐具,不知是有意为之,还是恰巧如此。

女子紧张地喂着兔子,她不曾想到小乞丐会破天荒地上来,颔首低眉说:“你来啦,坐下吧。”

“谢谢。”小乞丐入座。

“小姐,你脸怎么红得厉害啊。”酒保大叔是个粗犷汉子,“是不是生病了?”

老叟斜睨那头蠢驴,示意他多吃少说,不要瞎掺和。

少年默默吃了一会儿,想起接下来的话,一时间难以开口。他拿起旁边大叔的酒盅,闷了一口,鼓起勇气说。

“感谢你们三年来的照顾,我是个身无分文的乞丐,你们却不嫌弃,我日后一定会报答你们。”

“我父王……”女子差点说错话,连忙改口,“父亲说,能够不被茕仔迷惑的人,都是心性纯良的好人,你是好人。”女子口中的茕仔就是嚼着菜叶的粉兔子。

小乞丐耳力聪慧,当然听到女子口误,但他不想深究,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而他的秘密比别人只多不少。

“我听闻有鸟,三年不鸣,一鸣惊人。”老叟见多识广,马上觉察少年可能有不好的消息,“此非久留之地,志高者心在天涯。”

“我确实要离开了。”小乞丐由衷佩服老者的察言观色,这也省去自己的难以启齿。

女子陡然抬头,美眸的眼睛含怨含情,“什么时候?”

“最近几天吧。”小乞丐还没具体想好,他总觉得会有一个契机,然后才是离开的时候。

“这么快啊。”女子幽怨道。

“世上有多少相聚之欢,便有多少离别之苦,人如江河,有聚有散,但最终大家都会入同一片海。”小乞丐心有感触。

“你个小鬼,平时不说话,说起来还挺有一套的。”老者笑骂道。

“听您说书三年,多少也会一些了。”

“你小子其实挺爱说话的,之前为什么不说,有什么难言之隐吗?”

“既然是难言之隐,您就别问了。”

“哈哈!不能说就别说,小乞丐来和我喝一杯!”

“对了,你有名字吗?”

“有,走的时候你们会知道的。”

“说话打机锋,肯定是学说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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