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临时营地
诗维所骑的马不说是家族最好,但也是族中极品,无论是速度还是耐力,都不是那些随从的马能比的,他很快就甩开了随从们,在月亮升起时,已经行进到木河下游。
临时营地的选址就在这条河的上游,靠近冬塔森林的地方。而再精良的马也需要补给,人也需要休息,诗维牵着马走到河边,放手让它自己去休息,这是他的坐骑,和他有多年的感情交流,他还给它取了个名字,“逐星”,就和他一样,终有一天,他们要追逐星辰。
短暂的补充水分和食物过后,他就骑着“逐星”开始向上游奔去,这时夜色渐深,但好在这几日是月亮最圆最亮的时间,今天的天空也没什么云,月光没有任何阻碍的落在大地上,凭着依稀的月光,诗维保持着不算快也不算慢地速度沿河前行。
等过了两三个小时,翻过一个小丘陵的他看到远处突然一片漆黑,那片黑色又高大又宽广,延绵数百里,他知道冬塔森林就在前面了,但他笑不出来。因为在距离丘陵下方仅仅几百米的地方,有一处火光,一个小小的燃烧的篝火在那里安静地跃动着,照亮了周围很小的一块区域,四周摆放着几根大木头,还有一颗没有处理过的树木。这是一个小营地,而它东面两百米的地方就是木河。
诗维看到了营地中只有一个身影,带着兜帽,看不清脸,但是这个身影背后还有一匹马,一匹棕色的马。他脸部稍有抽动,直觉告诉他一些不好的事。他很快奔向营地,在距离不到十米的地方停下,下马之后牵着“逐星”走到了那个人身后,将马绳绑在了一根嵌进地面的木桩上,然后转身走到的一根木头旁边,那里已经插有一枝树枝,上面有条烤鱼。
“不用谢。”男人摘下兜帽,露出了褐色短卷发,正是林斯克。
诗维无言坐下,拿起烤鱼狼吞虎咽起来,不得不说,在料理这方面的天赋上,自己是被无情碾压的。吃过之后,他似乎还不满足,又拿起两串还在烤的烤鱼,大口一张咬下一大片,然后脸上露出了十分精彩的表情。
“咳……”林斯克很想笑,那两条烤鱼还没处理好,只撒过盐,还没来得及刷酱料,而且烤了很久,不仅咸,而且烫,诗维就这么咬下一大块,后果可想而知。但他是专业的,无论多想笑都不能笑,即使忍不住,也只能咳一声表示表示。
诗维用了比吃第一条还多三四倍的时间终于吞下了这两条烤鱼,又缓了几分钟,拿出水袋喝了一大口,直接问道:“你从哪里过来的。”
林斯克指了指背后漆黑一片的森林。
“从森林里过来的。”
“你走的直线?”
诗维有些震惊,从法列家族营地到这里,走直线肯定最快,但那意味着要穿过冬塔森林,而且现在是深夜,即使是靠近森林边缘位置,但那也是在森林里面,满月也不能保证看清道路识别方向,有很大概率迷失在森林里,所以他选择绕过森林,先行进到木河下游,然后沿河向上,这是保证不迷路的最佳方案,但也是最远方案。
其实真正的最佳方案是沿着森林边缘行进,但是他记不住地图,木河也并没有穿过森林,而是在距离森林一两公里外的地方蜿蜒离去,如果沿着森林边缘前进,他很难在夜色里找到木河所在的地方,很可能走到更远的契索山谷,才发现自己走过了。
“好的猎手要知道自己走了多远,离目的地还有多远,以及在森林里辨别方向。”林斯克吃掉了最后一条烤鱼,将所有树枝全部扔进了篝火里。“你在下游补给的时候,我已经在钓鱼了。”
“你,记住了地图?”
“这不是狩猎应该的吗?而且这里本来就我家的领地。”
诗维有些无语,他当然知道这是应该的,但是他记不住,所以一般会有人帮他记,而那些人被他甩在了身后。他没再说话,就那样静静地坐着,和白天完全不像同一个人。林斯克收拾好料理包,把它们装回马上的皮袋里,就走到了远离篝火的那棵还未处理的树木旁。
他右手拿出一把银质小刀,横举在面前,左手食指中指附在刀面上,嘴里小声地吟唱了几句咒语,然后左手一抹,小刀刀身出现了一条条金色的细腻的纹路,仿佛叶脉一样附在刀上,而刀尖有微微亮光闪烁,似乎有液态的银在那里汇聚,即将滴落。
诗维感受到了些许魔力的涌动,转过头饶有兴致的看着林斯克手里的银质小刀,充满好奇地问道:“‘分解之理’?你学会了?”
“早就会了,一直没机会展示而已。”
“我还以为上次你只是说说。”
“这不难,你想学我可以教你,大部分时候我只是用来做些小东西,处理这个大物体还是第一次。”
说话间,他已经把小刀插入木头,下手如风,在木头表面划出一道道纹路,丝毫没有滞涩的感觉,也就一两分钟,他把这颗七米长,直径接近一米的大木头表面刻满了纹路,这些纹路交织在一起,或旋绕,或平行,构建了一个看似阵列的团案。
林斯克长吁了一口气,双手握住刀柄,抵在阵列中心,他紧闭双眼,运动起体内的魔力,灌注到小刀里,然后双手一齐用力,狠狠地插入木头里,汹涌的魔力透过刀身的纹路汇聚到刀尖,然后在里面迸发。魔力喷薄而出,沿着林斯克之前所划的纹路席卷而过,这块木头表面亮起了银光,仿佛体内有什么东西正要破体而出,银光闪过又迅速熄灭,木头确实破体,但没有什么东西窜出,而是分裂成了好几块,有的表面平滑,就像他们之前坐的那些木头一样,有的两头突出,十分尖锐,一看就是做陷阱有的。
林斯克使用是魔法里的特殊用法—阵列。也叫阵法,具体功能是用灵性介质将施法者灵性刻印在物体表面,根据纹路和规模的不同激发不同的效果。“分解之理”阵列中基础中的基础,是每一个学习阵列的魔法师的必须课。
“很熟练嘛。”诗维见他这么快就弄好了,确信之前林斯克说第一次是在胡扯。
“在这之前已经做过几次了,你坐的那个就是之前的成品。”
果然!诗维心里想到。
“那你还说第一次处理这种大物体。”
林斯克指了指已经散成十几块的木头说道:“我说的是这个是第一次。之前已经做过几个,有经验了,所以这个就很快了。”
“……所以,你真的打算以后学习阵列,成为阵列魔法师?”
“不,学习阵列只是爱好,方便我制作一些小东西。”林斯克将一块又一块木头搬到火堆旁,将它们垒起,方便明天狩猎取用。
“你将阵列作为爱好,只是为了方便另一个爱好?”诗维感到有些诧异。
“是啊。”林斯克理所应当地点了点头,没觉得有什么问题。
诗维似乎有些累了,没再多说,他当即找了个较为平整草地躺下,开始休息。再过几个小时,狩猎就将开始,他作为这次家族出战的主力,必须保持最佳的精神状态。
林斯克没有休息,他重新戴上兜帽,来到了两百米外的木河旁边。我看着木河的河水静静地流淌着,月亮和他的倒影在河水里朦朦胧胧,他看不清自己的脸,却能清楚地看到那双黑色的瞳孔,它们似乎比这夜色更黑。
他抬头目视前方,河的另一边是一望无际平原,在极远处,一个漆黑的巨人躺在那里,有一个高高的突起,那里是契索山脉,那个突起是山脉中最高的山,契尔索铎山,那里是他家族领地的中心。
洛维斯弗家族号称“熔铁之躯”,是因为他们家族掌握了铸造寒铁、寒钢、熔石和熔晶的技术,而这项技术整个北境只有三个家族拥有,其中一个家族现在效力于至圣尊者会,另一个则在北境最东边,和塞涅瓦处在两个方向。
而契索山脉,是塞涅瓦金属矿产量最大的几座山脉之一,洛维斯弗家族在几百年前占据了这里,并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用于巩固统治地位和研发冶炼加工技术,最终形成了一套独特的铸造方式,而主要的金属产品,就是寒铁、寒钢。这是一种合金,硬度极高,而且很轻,同体积下寒铁重量只有纯铁的30%,而且耐腐蚀,耐高温,耐风雪,甚至有不小的魔抗性,但它本是又是极好魔导材料,只要刻好阵列纹路,注入魔力就可以很快激发效果,甚至不需要念咒,
寒铁是极佳的装备材料,但是加工困难,成品率低,每年能生产的寒铁装备不到百件,这还是经过数百年优化配方的成果。寒钢更是如此,它的加工更加困难,几乎不能用于打造装备,但是它的产量反而比寒铁高,因为寒铁制作装备还需要精加工,而寒钢几乎是一成形就可以用,不过是用在建造大型建筑方面,比如堡垒和战争机械。
除了寒铁和寒钢这两个特殊合金,洛维斯弗家族还掌握熔石和熔晶的技术,这两个是魔法材料,用于制作高级魔法器具的核心部件,比如至圣尊者会星象研究部的千年星盘,那上面的齿轮就是用熔石打造的,而中心的水晶星空,则是一整块熔晶。洛维斯弗就是因为同时掌握了高级武器装备和高级魔法器具的材料铸造技术,在塞涅瓦甚至整个北境都有极高的地位,过去他们也是拿到优先选择权次数最多的家族,比公爵自己的家族都多。
不过也正因如此,“熔铁之躯”不能掌握军队,一是忌惮,这样一个掌握核心技术的家族,如果培养了一支全由寒铁打造的军队,那将对整个北境的平衡造成致命打击。二是压制,理由也是同样的。但是塞涅瓦大公也做出了妥协,他允诺洛维斯弗家族在寒铁装备上可以自主定价;当洛维斯弗遭遇危难时,公爵要出手帮助;同时,洛维斯弗们在塞涅瓦所有学院的一应开支用度由公国支付;在处理洛维斯弗相关的案件中会有偏袒。最后一条属于默契,公爵并没有说过,但不妨碍手下人这么做。
对于洛维斯弗们,拥有三四件寒铁装备并不稀奇,这是他们荣耀的象征,许多旁支、分家的子弟如果足够优秀,或者做出贡献,也能得赏一两件。但是林斯克没有,宗家第七子,他一件寒铁装备都没有,甚至参赛用的弓,都是在从猎户开的店中买的。
他不是没有钱买更好的装备,而是认为最普通的就够了,“圣羽织”也有掌握寒铁技术的家族,他们对此并不在意,而如果用最普通的装备打出了超越家族中那些核心子弟的成绩,那他就很有可能被考察人员看中。明面上考察人员会在科罗拉狩猎之后才到,但他们肯定有办法观察狩猎比赛的情况,林斯克决定就用最朴实的办法,也就是莱莎的办法。
想要,就去抢。
他闭上眼,感受着夜晚的宁静,那是风暴前的安宁。他这一站就是一整晚,而等到东方破晓,太阳升起的一瞬间,平原的远方突然传来一阵鼓声。那声音苍茫而遥远,仿佛远古巨人苏醒的叹息声,震颤了每个人心脏和灵魂。
此时,所有猎场里的参赛者知道,狩猎开始了。
……
猎场边缘地带,一道人影飞快向前奔跑,手里握着一把反曲弓,追逐着前方一只麋鹿,这是他早就看上的猎物,他静静等了一整夜,在破晓的鼓声里射出了比赛开始的第一箭,然而鼓声带来的震撼让他失了准头,虽然射中了,但没能让麋鹿失去行动能力。
不过他并不急,他的箭上沾了毒,麋鹿跑得越快倒得也越快,他追逐麋鹿只是不想失去它的踪迹,从而被别人捡了便宜。
但便宜不会被捡,也会被抢。刹那间,他心头一阵颤抖,那是危机的预感。想都没想,他立刻扑向前方卧倒,一只闪着光芒的合金羽箭从他头上飞过,带出的风声令他头皮发麻,他毫不怀疑如果自己没躲,那他就成了无头尸体了。
但是他躲了,麋鹿可躲不了,合金羽箭直接从后方没入麋鹿的脖颈,又从前方穿出,带出了一条血淋淋的飞行轨迹。
他起身回头,看见了一队四人,其中一名男子身穿青色长衣,骑着高大骏马站在前方,后方三人同样骑着马,身披米色斗篷,面容笼罩在兜帽下。毫无疑问,贵族参赛者。
他没打算争辩,毕竟他只是一个独行者,也没有效力的贵族,只是咒骂了一下自己倒霉的运气。
他起身行了一礼,然后向着远方快速远去,不着急离开,难道等对方请自己喝茶?
身穿青色长衣的男子看着他远去,手中的弓微微抬起又放下,等到身影消失在远方,他摇了摇头,吩咐手下取回了麋鹿的尸体和合金羽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