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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名额

“黑色。”

骑在棕色马匹上的年轻人毫无波澜地回答道。他留着一头褐色的短卷发,眼睛微眯,整个人看起来没什么精神,身穿棕色马甲,内配白色衬衣,带着有金色花纹点缀的白手套,下身同样穿着棕色的紧身长裤,腰间挂着一把短剑,上面没有任何装饰,是市面上最普通的狩猎短剑。他的背后背着同样常见的狩猎短弓和皮质箭袋,里面装有30发弓箭。

“黑色?这可不是好兆头。林斯克,你这金币到底准不准啊。”诗维闻言皱了皱眉。

“上次占卜出黑色,我们在路上捡到了一个钱袋,里面有30瓦币。”名为林斯克的男子骑着马慢悠悠地晃到诗维身边,回忆了几秒,说起了几个月前的某次占卜。而瓦币是北境通用货币中份额第二大的货币,再之上是鲁币,30瓦币足以买下一个占地百平方米的庄园,还是已经装修好的那种。

“然后我们在风尘酒馆和人打了一架,因为那是酒馆主人的钱袋。”诗维咧嘴一笑,似乎想起了高兴的事情。

“也许我们会捡到一具猎物的尸体,然后发现是波利斯家族的猎物。”波利斯是塞涅瓦的八个支柱家族之一,天性喜好冒险,家族的人都是天然的冒险家,时不时客串一下天才猎人。

“哈哈哈,确实,你那个金币总是这么邪门,总是在奇怪的地方应验。”

他知道自己面前的这个年轻人有一枚奇异的金币,能根据占卜人的描述占卜吉凶,但是应验的方式总是很奇怪。这枚金币两面分别印有数字和花纹,是他们都没见过的花纹,花纹向上代表肯定。而如果占卜人没有明确描述,或者事情本身不能单纯的以好坏来分,也可以进行占卜,这时这枚金币会通过展示颜色来表达吉凶,但常常出错。 比如有一次诗维的父亲被某个敌对家族的人邀请赴宴,商讨两家和解一事。这本来和他无关,但林斯克听说后帮他占卜了一下,金币显示红色,血的颜色,暗示有血光之灾。当时诗维立刻警觉了起来,向父亲提出申请,强烈要求一同赴宴,并最终得到批准。

然后在宴会上,双方家族就和解一事达成重要协议,为双方关系缓和做出了承诺,签订了一系列合作贸易协定,氛围十分融洽,直到离开对方家族宅邸,都没有什么事情发生。

然而在回家的马车上,马匹突然受惊,一直处于警戒状态的诗维以为袭击终于来了,有点反应过激,以极快的速度冲出马车,然后一瞬间脑袋撞到了路边的杂货铺悬挂的铁制告示牌,把整个告示牌都撞弯了,脑袋上立刻挂了重彩,血光之灾。

最后不仅没有袭击,反而还赔了杂货铺老板一笔钱,当时是在大街上,很多人都看到了,消息很快就传遍了塞涅瓦的贵族圈,诗维本身就是年轻一代的红人,而这件事让他以另一种方式更“红”了。

“其实我有想过,我们以前认为的象征意义是错的,或许它展示颜色并不是在说明吉凶程度。颜色的象征意义,也只是我们自认为是这样的,出错的也许不是金币,而是我们的解读。”

“那你就更应该努力,争取早点拿到去‘圣羽织’的名额,那里有全北境最专业的占卜学者和占卜课程。塞涅瓦这地方根本没有能称得上占卜学者的家伙,连相应的知识都相当缺乏。”

“所以我这不是来了吗。”林斯克闻言颇为无奈地捏了捏额头。

只要和诗维在一起待久了,这家伙就总是把话题往‘圣羽织’的名额方向带。

那是全北境最高学府,面向所有北境地区的人民,由北境的信仰教会至圣尊者会直接管理,学校的校长甚至就是一名尊者。那里汇聚了全北境最全面的知识和最权威的老师,占卜学家自然也不例外。

至圣尊者会总部位于北境中央,是北境五大公国外最大的势力,也是全北境最强的势力,他们统一了北境的信仰,制定了法典,拥有加封公爵的权力,如今的五大公国除了为首的希瓦布鲁公国,其他四位都是尊者会加封赐予的。

尊者会很少介入公国内政事务,多数时候是在公国之间进行调和,以及吸纳来自各个地区的天才,他们上一次大范围的干涉公国内政,是八百年前统一北境货币。

而除了“圣羽织”,尊者会还有其他附属组织,比如灵性动物研究部、神秘遗迹研究部、星象研究部、天铸所,甚至还有直属军队‘天罚’。

诗维作为法列家族家主的长子,今年仅17岁,整个塞涅瓦的闪耀之星,早早就被‘天罚’看中,一年前就基本内定了家族里前往‘圣羽织’的名额,而他也希望林斯克能跟着一起去,所以之后几个月一直在劝说他,鼓励他。

林斯克本来毫无兴趣,但不是说不想去,只是他明白轮不到自己,虽然他是洛维斯弗家族家主的儿子,但是位列第七,而且,他是黑瞳。黑色在北境是不祥、不洁的颜色,象征着死亡、腐朽、罪孽、一切的恶。他没少因此被歧视,不过诗维不在意,这也是他们成为朋友的重要原因之一。

而诗维经过几个月不间断的劝说,终于让林斯克改变观念,下定决心争取名额。他是被烦到不得不答应了,但他没想到自己都即使这样,诗维竟然还不放过他,给他推荐了各种能获取名额的方法,还要拉着他去尝试,科罗拉狩猎就是其中之一。

“这次狩猎规模极大,据说整个塞涅瓦超过七成的年轻贵族都来了,两位大公都会来观摩几天,你要是表现好了,被其中一位看上,那名额不就是板上钉钉的事了?你家族里那几个老东西还敢违反大公的意志不成。”

塞涅瓦是五大公国中唯一的双公制公国,主要执政官自然是塞涅瓦大公,第二公爵是斯塔林大公,在立国之初,斯塔林一世是塞涅瓦一世的妻子,其功绩足以另开一国,但当时的斯塔林一世选择忠于丈夫,不过双公制得到尊者会的承认,得以保存下来。

“当我面前说我家族的坏话,不太符合你的身份。”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林斯克脸上依旧面无表情,没有丝毫被冒犯的感觉。

“也就是在你面前才说,难道在那几个老东西面前说?反正我是看不惯你家族里的那些顽固迂腐的老家伙,你这种人才都能冷落,那些其他人能干什么?”

“米思顿大哥和莱莎姐还是很不错。”

米思顿·洛维斯弗,家族里的长子,今年已经25岁,跟随家主和长老会一起处理家族内务和公国事务,是下任家主的有力竞争者。莱莎·洛维斯弗则是另一位有力竞争者,虽是女性,但极其强势,遵循‘想要,就去抢’的霸道理念,在公国的正规军队服役,已经做到了少校,她比米思顿还小两岁!

“莱莎确实不错,但是米思顿就算了,连我都打不过,能做成什么事。”诗维不带一点偏见的说道。

“执掌家族不需要那么高的武力,重要的是自主和决断,而且打不过你不是很正常吗?这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

“不,很重要,如果将来我们两家开战,你觉得他能在我手下撑多久,我觉得半分钟都没有。”

“他又不会直面你。”林斯克感觉话题快要被聊死了,他对诗维的直脑筋一直很无奈。

“但我会直面他,有时候,敌人不是你不想见就不会见到的。”

“在他之前,会有家族卫队挡着你。就算家族卫队没挡住,我也会挡着你。”

“你?”诗维疑惑地看了同伴一眼,随即大笑道,“哈哈,你不可能挡在我面前,米思顿不会让你靠近他的。”

林斯克明白诗维在说什么,不再言语,和诗维一起骑着马慢慢走向了不远处法列家族在猎场里搭建的营地,不过诗维似乎想在进入营地前把牢骚都发完。

“你家族里就你和莱莎我看得顺眼,你不可能在米思顿身边,莱莎也不可能,她巴不得米思顿暴毙,这样她就毫无疑问可以成为家主。尽管那些老家伙不愿看到女人执掌家族,但如果家族危在旦夕,莱莎反而是最好的人选,在家族存亡和传统上,他们还是知道取舍的。她的铁血理念很适合你们,你们不是号称‘熔铁之躯’吗?

“在我看来,真正称得上这个称号的年轻的洛维斯弗们,只有你和莱莎。嘿,如果将来你和莱莎有人想竞争家主的位置,我不介意帮你们一手,就按我刚才说的做。但是这样你们两个可能会先打起来,莱莎不会让别人和自己分享权力,哪怕是自己的弟弟。

“有了,我可以向莱莎求婚,让她嫁进我们家,然后你去争家主,完美的提议。”诗维颇为高兴地赞叹自己的脑洞,觉得自己真是天才。

林斯克从一开始就听得很头大,几乎每一句都很想反驳,先不说两家为什么会开战,因为这反而是诗维的脑洞里最正常的事情,家族之间的争斗时不时就会有一场,太常见了。

但是之后每一件事都值得吐槽,首先是家族卫队挡不住诗维,让家主直面危险,那这家族卫队可以祭天了。然后是莱莎,她可能确实想要米思顿暴毙,但是她也不是诗维这种肌肉脑,很清楚米思顿的政治才能是目前家族必须的,她自认不可能比米思顿处理家族事务处理得更好,而且“熔铁之躯”不能执掌军队,这是公国写在法律上的规定。莱莎虽然是少校,但那是公国的,不是她的,真要打家族战争,她只能指挥家族卫队。所以如果米思顿真遇到危险,出于对家族利益的考量,莱莎肯定还是会站在米思顿前面的。

至于他和莱莎争夺家主位置打起来,这想都不用想,必不可能。他何德何能与莱莎争位置,几乎全方位被碾压,莱莎要是知道自己这个弟弟想和她抢,怕是一边大笑一边给他一巴掌,让他去铸铁自己玩。当然最值得吐槽的是最后一个,向莱莎求婚?你怕是觉得自己不够“红”。

林斯克知道自己这位朋友脑洞一直如此跳脱,不过也正因如此,和诗维在一起并不会无聊,有很多乐子,而且在办正事的时候,诗维可是相当认真可靠的。

不过他不想继续这个话题,当即转移重点:“进入‘圣羽织’的名额,不是应该是尊者会来的考察官决定吗?被公爵看中又怎样,我不觉得两位公爵会为我说情。”

“你不懂,尊者会的考察官刚来的时候肯定是先去公爵领,在那里看到第一手资料。你不需要公爵为你说情,只需要公爵把你的名字加进第一批的名单里就行了。所以足够优秀的成绩是成功的关键,我让你做我的雇佣兵而不是以家族名义参赛就是考虑到这方面的事情。”

林斯克今年才16岁,在比赛之前是有被邀请参加科罗拉狩猎的,以家族成员的名义,尽管他是黑瞳。那是因为现在洛维斯弗的家主是他的父亲,而前面的哥哥姐姐大多数都超过了年龄限制,只有两个人还符合规则,所以还剩下一个名额给他。不过诗维邀请林斯克之后他就拒绝了这个名额,最终由一位旁支的子弟获得参赛资格。

“但愿如此。”

林斯克不再言语,显然不想再多说几句。诗维见他毫无兴趣,本想再说些什么,但最后叹了一口气,什么都没说。

他们已经认识了很久,都知道对方什么脾气。林斯克因为自身的遭遇,性格有些孤僻,不爱笑,不喜欢多说话,当初诗维磨了好久才让林斯克在面对自己的时候多说几句。

哪怕现在两人已经相当熟悉,林斯克也还是不太愿多说,倒也不是他没把诗维当朋友,而是因为太少和人说话,不知道朋友之间该聊什么,所以大部分时间都跟着诗维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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