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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林美如在兒子那裡,待了整整三天。

在這段時間裡,兒子對她關懷備至。

不僅悉心照料著她的生活起居,還特意拿出一萬元現金給林美如。

並囑咐他的女友王思雨,陪伴林美如去購置新衣。

“媽媽,您一定要找回真正的自己呀!

在我的眼中,您一直都是這個世界上最美麗的女人。”

劉勝利希望媽媽以後,只為自己活著。

她不能再犧牲自己了。

一旁的王思雨也連忙附和道:

“阿姨,可不是嘛,如果您能重新設計一款適合自己的髮型,再換上一身漂亮的衣服,那簡直就是煥然一新呢!”

林美如身上的衣服,款式早就過時了。

還有她的髮型,老太太髮型,太土氣了。

她聽到孩子們如此真誠的話,林美如點點頭:

“好!我聽你們的!

兒子,等我以後擺地攤,掙了錢,我再還你。”

“你是我親媽,花兒子的錢難道不應該嗎?

媽,不用你還,以後,我養你!”

劉勝利真是一個好孩子啊!

現在林美如手裡有了三萬塊錢。

她心裡計劃著擺地攤,有這些啟動資金,足夠了。

於是,在兩個孩子的熱情鼓舞之下,林美如高興地走進一家裝修精美的理髮店。

經過與理髮師一番細緻的溝通和交流後,她終於選定了一個全新的髮型。

當剪刀在髮絲間飛舞時,彷彿也剪斷了她的過去,那些沉重的束縛;

當燙髮藥水散發出陣陣清香時,似乎又喚醒了她的沉睡已久的活力與自信。

從理髮店出來後,王思雨又陪著林美如馬不停蹄地直奔商場。

林美如不捨得花錢:

“思語啊,不用太貴,只要款式大大方方的就可以。”

“阿姨,穿衣服,要跟你的氣質搭配起來才行。

你放心好了,保證既省錢,又好看。”

就這樣,總共花了不到3000塊錢,從內到外,一共買了三套衣服。

“媽,把你以前的衣服都扔了吧,以後全穿新的。”

王思雨這姑娘不錯,跟親閨女似的。

“思雨啊,阿姨謝謝你,你真是一個好姑娘!”

當林美如站在鏡子前,仔細端詳自己時,她不禁有些恍惚——

鏡子中的這個女人,還是記憶中的自己嗎?

恍如隔世一般!

時間過得太快了!

一眨眼的功夫,她都50歲了!

只見那一頭時尚亮麗的新發型,恰到好處地修飾著她的臉型。

而她身上穿著的那件款式新穎的米色套裝,更是將她的身材曲線完美地展現了出來。

一時間,林美如彷彿穿越回了年輕時代。

那個充滿朝氣與魅力的美麗女孩,好像再次浮現在她的眼前。

她的眼角頓時溼潤!

我還活著,我活著呢!

她眨巴眨巴眼睛,把液體吸了回去。

“哇塞,太美啦,阿姨!您看起來一點兒都不顯老呢!”

王思雨驚歎不已地誇讚道。

此時的林美如望著鏡中的自己,心中百感交集,這20幾年,猶如做了一場噩夢一般。

她暗自思忖道:

在三桂村度過的那段日子,已經成為遙遠的過去!

那個曾經黯然失色、被生活消磨掉光彩的林美如,已然死去!

如今,曾經那個懷揣著豪情壯志、擁有滿腹才華、心懷遠大理想,美若天仙的林美如,找回來了!

林美如重生了!

重生了!

劉勝利和王思雨,一起開車帶著林美如,把她送回三桂村。

林美如從車上一下來,衚衕裡的村民們,所有看到她的人,都驚訝的張大了嘴巴:

“這是誰?是林嫂子嗎?”

“是,就是她啊!”

“林嫂子,你太漂亮了!”

“哇塞,林嫂子,你比電影明星都好看啊!”

“林嫂子,你一下變年輕了20歲啊!”

整個衚衕的村民,都在讚美她的年輕和美麗。

林美如換了打扮,就像脫骨換胎了一樣。

其實她自己明白,真正變化的是她的靈魂。

一個人的靈魂世界改變了,從內向外,散發出來的氣息就不一樣了。

她本來就是天然大美女,再經過這麼一裝扮,自然,她整個人看起來,都變得閃閃發光,神采奕奕。

她的衣服雖然不是什麼大牌子,可穿在她身上,協調和諧,跟她的氣質搭配的揮然一體。

讓人看了,就是舒服,有眼前一亮的感覺。

“李嬸好!”

“翠花好!”

林美如跟鄰居們打招呼。

“這位姑娘是誰啊?”有人看到王思語。

劉勝利也笑著給大家介紹:

“這是我媳婦!”

王思雨禮貌地跟這些鄰居問候。

他們立刻誇讚:

“哇,林嫂子,你好福氣啊,你有兒媳婦了!真漂亮!”

林美如笑著跟鄰居們聊天。

本來她在衚衕裡,在全村,她的人緣就好。

她畢竟在三桂村,當了幾年的鄉村教師。

有的村民,曾經是她的學生。

大家都很尊重她。

她覺得出軌的是劉大牙,又不是她林美如。

她不丟人。

她要風風光光地,挺直腰桿地,在三桂村,好好地生活。

而且從此,她是為自己而活!

她老公出軌了,別人可能會議論紛紛。

但是,論事,論做人,她沒有任何過錯。

村民們是同情,是看熱鬧,還是看戲,都沒關係。

她就是要讓全村人都看看,她林美如以後,會活的比以前更好。

大家圍著林美如,就像看新媳婦一樣,整個衚衕的人都沸騰了起來。

劉勝利拿出鑰匙,想打開門進家。

結果發現:

“咦,怎麼打不開?”

他反覆看了半天,這才發現,鎖又被人換了新的。

看來,是劉大牙趁著媽媽離開這幾天,他又找人換了新鎖。

“可惡!”

“媽,你和思語坐到車裡去等我。”

劉勝利還沒有買房子,他一個剛畢業沒多久的學生,只是一個私企的打工人。

省城的房價很高,他可買不起。

林美如覺得,在省城租房子太貴。

她想回三桂村擺地攤。

學校門口,正好有一個小廣場,早晨,晚上,都有擺地攤的。

而且那塊地方就在大路十字路口。

上班下班的人,好幾個村莊的人,都要經過這個路口。

人流量很大,在這裡擺地攤,不用花租金。

她只需要買輛電動三輪車,做個做飯的灶臺支架就行。

這樣,她的啟動資金只需要三五千塊錢,她就能賣起來她的大餅包肉。

所以,她讓兒子把他送回來了。

劉勝利原本想著,媽媽離婚了,依舊可以住在他家原來的院子裡。

就當她住兒子的家就行。

跟劉大牙沒任何關係!

可他沒想到,劉大牙竟然這麼可惡,找人又換了鎖。

那好,你換吧,我這就跟你分家!

於是,劉勝利從村子裡,喊來十幾個會幹建築的工人,又跑到省城北郊建材店裡,買來磚頭和水泥。

他把院子一分為二,屋子也一分為二,都用磚頭壘成了一道兩米高的牆。

然後開了兩個大門。

“媽媽,你住靠大街的這一半,這是你兒子的家,任何時候,你都可以住,你放心住!”

這工程幹完,太陽就都落山了。

林美如和兒子,一起收拾傢俱。

大部分,她都留給了劉大牙。

缺什麼,兒子都給她買了新的。

很簡單,不就是一個吃飯的地方,睡覺的床嗎?

林美如,經過簡單的收拾,一個新家就這麼誕生了。

他們娘倆和王思雨,在這裡忙碌到半夜。

劉勝利為了保護媽媽,他打算多陪媽媽住幾天。

等著家裡消停了,劉大牙不找媽媽麻煩了,他再回單位上班。

……

第二天,劉大牙接到白園園的電話:

“林美如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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