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夏正華將昨晚中學學生宿舍倒塌的事,向牛書記和邵鄉長分別做了彙報。兩人初聽都被嚇住了,聽說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各自都拍了拍心口。慶幸呀!
知道鄉里沒錢,夏正華也沒提修繕中學的事,蔡校長會來說的。
夏正華帶著綜治辦主任葉正奇、計育辦主任羅仙花,及計育辦兩名幹事蘇素麗和萬國強,騎著單車把漆樹鄉十六個行政村轉了一圈,一個星期下來,總算把漆樹鄉各個村的門戶認全了,也通過喝酒交談,認識了各個村的主要幹部,更是得到了幾個村支書的認同。雖然沒有全部記下名字,但至少了在腦殼裡有了一個大致的印象,對全鄉的治安狀況和計育工作也有了一個初步的瞭解。
治安方面呢,因為鄉風純樸,村民平時還是很友好。糾紛主要產生在逢年過節,基本是宗族糾紛,一類是因為祖宗墳地的歷史遺留糾紛,佔大部分。另一類發生比較多的糾紛,就是春節舞龍舞獅,各姓氏宗族碰上後彼此不服輸的比較,最後演變成群毆械鬥。
計育工作開展得很艱難,管理的手段也簡單粗糙,搞得怨聲載道,基層幹部也裡外不是人。大多數村民不富裕,經濟落後,都還抱著多子多福、養兒防老、無後為大不孝的思想,許多家庭就造成了越窮越生、越生越窮的局面。人,確實是社會經濟活動不可缺少的生產力,但夏正華覺得不是越多越好,每家二至三個小孩最好,重點是抓好小孩子的教育。不讀書,種田都會沒技術,原始的耕作方式,不可能提高產量,也不可能提高質量。
但計育工作關係現階段的國計民生,是基本國策,具有一票否決權。對於沒有結婚的夏正華來說,計育工作可謂千頭萬緒,只能慢慢摸索著來。
這天下午回到鄉里,財稅所所長夏光宗來告訴夏正華,說縣財政撥了八萬元到鄉里,是帶帽下來的修路專款,書記和鄉長都要自己來找夏副鄉長處理。
夏正華聽到縣裡的款下來了,真是高興,偷偷在心裡握了一下拳頭。
牛書記召集鄉黨委、政府兩套班子召開了專題會議,會議明確成立獨山公路建設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牛成斌書記任指揮長,負責全面協調,邵正敏任常務副指揮長。牛書記和邵鄉長都不負責具體事情,考慮到後續資金的籌集,決定由夏正華任副指揮長,併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事務、公路建設具體事宜及建設開支,直接向指揮長負責。葉正奇、肖喜萍、胡勝生為辦公室成員,協助夏正華工作。資金由財政所統管,經夏正華、邵正敏籤審後支付,大事彙報到牛成斌。
會議上牛書記和邵鄉長都同意由自己支配修路的這筆錢,內心還是感激的。只要主要領導不為難,自己還是要幹出一點事來。
夏正華是一個行動派。他立即把葉正奇、肖喜萍、胡勝生叫過來,幾人說了一陣,就出發上山。他必須把這個資金到位一部分的好消息和鄉里的安排趁早告訴獨山村和林場,讓他們知道,生活有盼頭。
趕到獨山村,已是晚上九點。他們先找到村支書肖敏貴,要他通知村支兩委的人員連夜開會商討正式修路的事。
獨山村村支兩委的人趕到村委,聽到到了八萬元資金的消息,可都激動得不行。年年喊修路,年年沒修路,夏副鄉長一來,就要解決了,聽說後續地區還有二十萬專款下來。大家心裡唸叨,夏副鄉長真是獨山村的活菩薩。
夏正華在獨山村的威望,一下子就樹立起來了。
夏正華看了看眾人興奮的臉,內心也是激動的。
“同志們,大家都知道了,我們有錢了,鄉里也召開了專門會議成立了獨山公路建設指揮部,真正要修上山的路了。這是為子孫後代造福的大事,希望大家卯足幹勁,把路修好。”
大家紛紛表態:“我們都聽夏副鄉長的。”
“好!既然這樣,大家商議商議,接下來怎麼幹。”
大家開始交頭接耳,三三兩兩討論起來。
肖聲誼開口道:“修路是個費力的事,會有想不到的各種事情,各類矛盾。鄉里雖然成立了指揮部,但我覺得修路還是為我們村裡和林場造福,為了建設順利,我提議我們村裡和林場也要成立一個專門的臨時機構,負責公路建設過程中的人員組織、協調、監督等工作。”
“這個有道理。”肖敏貴隨即附和。
其他人也覺得有必要,於是都附和了意見。
夏正華見此,就道:“既然大家意見一致,我看就先議議組成人員吧。”
大家各自和身邊人討論了一陣,最後形成意見:在鄉公路建設指揮部下成
立獨山公路修建小組,獨山村成員有肖敏貴、肖聲誼及途徑村民小組的小組長;林場有劉國兵及林場保衛幹事吳德章。修建小組自願組成,服從鄉獨山公路建設指揮部辦公室的管理,具體負責公路建設佔用村裡及林場土地的徵遷、樹木的砍伐、義務工徵集和管理等具體事務。
接下來討論公路路線走向的問題。從鄉政府出發到山腳屬於紅星村,本來有五米寬的砂石路,加寬一米,略微整治一下就可以,由指揮部協調紅星村出工出力,解決加寬佔用土地的問題,水泥、石塊、碎石由獨山公路指揮部統一供應。從山腳到林場場部這段路,大概有四點三公里,原有機耕土路大概有三米寬,大部分地段需要加寬約三米。佔用的地大部分屬於林場的地,由林場貢獻,林場就不再出義務工;佔用村民的土地,由村裡協調、組上自行調整承包地予以補償。具體走向、調線等事情,需要等交通局下來實地踏勘後才能定。
修路需要大量石塊、碎石,現在資金有限,外購的話,運距遠,還需要一大筆資金。獨山村山腰處有一大片青石,硬度很好,也能燒製石灰,剛好道路也經過該地,夏正華就提議自己採石碎石,大家一致同意在該地段採石。
關於購買炸藥的事情,由派出所的胡勝生負責,購買回來後統一保存在林場保管室,由林場保衛幹事吳德章負責保管,登記收發,胡勝生負責監管。
採石場需要爆破,可能有些路段也會有石方爆破,為了修建安全,會上討論後,組成一個三人爆破組,由國有煤礦掘進班班長退休的伍修紅擔任技術員,另安排兩名年輕人負責裝藥裝線,派出所的胡勝生負責監管。打炮眼的人固定一個組,都是體健力壯的漢子,共計八人,分成四個組,由伍修紅負責提前培訓握釺掄錘及風鑽的基本技術。
還有一個需要技術的活,那就是漿砌片石擋牆,這個需要石工。住在山上,免不了有石工活,所以石工在村裡還是有十幾人。
至於所需的碎石,需要機械碾碎,破碎機怎麼辦的事,趁著中間休息出來解手,夏正華把自己的想法與肖敏貴及肖聲誼做了溝通。考慮到修路材料使用的是國家的撥款,夏正華的想法是先出資買一臺破碎機,解決公路修建資金短缺的問題,免付租金使用,為獨山公路提供碎石及碎石灰;公路修成後,採石場由幾人一起承包,對外名義是肖聲誼承包,出了上繳稅費外,獨山村三年內不收取土地使用費,三年以後每年按行情收取一定的土地租金。採石場預計需要投資十二萬元,根據個人手裡的資金情況,他們三人拿不出太多錢,也擔心失敗,所以最後在夏正華的鼓勵遊說後,夏正華佔百分之九十,肖敏貴佔百分之五,劉國兵佔百分之五,肖聲誼不想佔股,因為他挖過煤打過掘進,又當過作業班長,夏正華承諾以後請他做場長。村裡的工作由三人負責溝通好,鄉里的工作及以後的銷售由夏正華負責,具體產品以後再定,近期同村裡訂一份意向書。夏正華自己也沒有這麼多資金,把存款拿出來,再去信用社貸一部分款,自己這份股裡,夏正華決定給肖聲誼百分之一的乾股,調動其積極性,跟歐局長的股份比例,以後再商量。有了歐小龍入股,以後的片石、碎石不愁銷路;有村裡人入股,鄉里村裡的矛盾等問題就容易解決。
夏正華為自己,握著拳頭在內心使勁的“耶”了一聲。還是歐局長站得高,看得遠。
討論會上,肖聲誼談了採石場開採的方式。肖聲誼願意出資購買一臺破碎機,只收取破碎機購買款30%的使用費,公路修完後,採石場承包給自己,三年後村裡收取土地使用租金。肖敏貴和劉國兵表示同意,夏正華也說原則上代表鄉里同意,回去彙報後再確定,但村裡可以先拿出意見,真正成立採石場後,畢竟是獨山村的第一家個人企業,這是有利於村民的好事,承包後肯定有稅收,對鄉里財政也有貢獻。
會後已是午夜一點多,夏正華一行住在林場場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