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敏,我要闹。”
5.
我开始整理证据。
银行流水,从结婚第一年到现在,每一笔都在。
转账记录,每个月6000,从我的卡转到陈东的卡,再到还贷账户,清清楚楚。
购房合同,上面的期是铁证——婚后购买,不是婚前。
结婚证,领证期在合同期之前两个月。
那份“家庭内部协议”的照片,证明他们早就在算计这一天。
还有那份“自愿放弃声明”。
我仔细看了看那份声明的照片。
签名是我的,但期不对。
声明上的期是三年前。
但张敏说,这种声明应该在房管局系统里有备案,可以查到具体的登记时间。
如果登记时间和声明期对不上,那就证明这份声明是后补的,甚至可能是伪造的。
我把所有资料打包发给张敏。
然后我做了另一件事。
我打开陈东的微信号。
我们虽然在闹离婚,但他没删我。
我点进他的朋友圈。
他的朋友圈设置了三天可见,空空如也。
但我记得,他以前是全部可见的。
我打开自己的朋友圈,搜索了陈东的名字。
找到了。
三年前,他发过一条朋友圈,配图是他和一个女人的合影。
文案写着:“老朋友聚聚。”
我当时没多想。
现在我放大照片,仔细看。
那个女人的手,搭在陈东的腰上。
指甲做的是红色的款式。
我又翻出陈东手机里那个“宝宝”的聊天截图。
头像是自拍。
照片里的女人,指甲也是红色的。
是同一个人。
我继续翻他的朋友圈。
往前倒,倒了很久,倒到我们刚结婚那年。
他发了一条:“新的开始。”
配图是一张风景照。
我点开评论区。
有一条评论:
“你真的决定了?”
后面跟着他的回复:
“嗯。”
那个评论的人,头像和“宝宝”一样。
我的心沉下去。
原来他们从一开始就没断过。
我打开微信,给张敏发了条消息:
“我有个问题想确认一下。”
“说。”
“如果我老公婚内出轨,有证据,对财产分割有影响吗?”
“有。”张敏回复,“婚姻法规定,婚内过错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什么程度的证据才算有效?”
“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合影照片,这些都可以作为参考证据。如果有同居的证据,比如住酒店的记录,那就更有力了。”
我想了想。
“如果我老公一直在给那个女人转钱呢?”
“那也是证据。”张敏说,“婚内转移财产给第三者,属于无效赠与,你可以要求返还。”
我没再回复。
我开始查陈东的支付宝和微信转账记录。
他的密码我知道——他从来不换,是他的生。
登录之后,我看到了另一个世界。
他每个月固定给“宝宝”转3000块。
从三年前开始。
每个月都没断过。
一共108000。
我又查了他的支付宝。
有一笔大额转账,58000,转给了一个叫“王甜甜”的人。
备注是:“宝宝,生快乐。”
王甜甜。